《直销管理条例》的若干配套规定在十一长假期间露面。
近日,记者从国家商务部了解到,《直销管理条例》的6个配套规定正在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国家商务部此次公布的《直销管理条例》配套规定(征求意见稿)共有6个,其中《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3个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将与《直销管理条例》一起于12月1日正式实施。
另外3个配套规定包括《直销产品范围公告》,明确了现阶段开展直销的产品只能包括5个大类:化妆品(包括个人护理品、美容美发产品)、保健食品(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保洁用品(个人卫生用品及生活用清洁用品)、保健器材以及小型厨具,以及《直销员证》式样的公告和《直销培训员证》式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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