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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投资风险损失不受保护


[  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5/10/8  ]    

  聚焦投资者保护基金:正常投资风险损失不受保护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是在防范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中用于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的资金,基金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投资者的正常投资风险损失不受投资者保护基金保护。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表示,证券交易活动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和投资者投资决策自主、投资风险自担的原则。投资者在证券投资活动中因证券市场波动或投资产品价值本身发生变化所导致的损失,不属于收购范围,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据介绍,保护基金所保护的范围主要是依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的《个人债权和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实施办法》《关于证券公司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在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或被证监会实施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收购个人债权和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当然,债权人也可以不接受收购,而选择参加被处置金融机构的最后清算。

  聚焦投资者保护基金:投资者保护的最终措施之一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将于9月29日开业,投资者保护基金也随之浮出水面,这个基金将会是证券投资者保护的最终措施之一。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说,这个基金是投资者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体现:

  一是可以在证券公司出现关闭、破产等重大风险时依据国家政策规范地保护投资者权益,通过简捷的渠道快速地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予以保护;

  二是有助于稳定和增强投资者对我国金融体系的信心,有助于防止证券公司个案风险的传递和扩散;

  三是对现有的国家行政监管部门、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行业自律组织、市场中介机构等组成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管体系的一个重要补充,将在监测证券公司风险、推动证券公司积极稳妥地解决遗留问题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四是有助于我国建立国际成熟市场通行的证券投资者保护机制。

  这位负责人说,证券公司因关闭、破产退出市场时,证券公司挪用、侵占的投资者资产,由投资者保护基金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予以收购。可以说,保护基金是证券投资者保护的最终措施之一。

  聚焦投资者保护基金:资金运用以稳健为原则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筹集设立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将负责该基金的资金运作,运作中将充分体现“稳健”的原则,不能贸然投资。

  根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基金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中央银行债券(包括中央银行票据)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护基金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的基本职责是筹集、管理和运作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监测证券公司风险,参与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或被证监会采取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组织、参与被撤销、关闭或破产证券公司的清算工作;管理和处分受偿资产,维护基金权益;发现证券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可能危及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安全的重大风险时,向证监会提出监管、处置建议;对证券公司运营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纠正机制。

  据介绍,保护基金公司为非营利的企业法人,由证监会归口管理。公司设立由九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董事会对基金的合规使用及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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