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春节前夕,四川攀枝花市的市民享受到了一次前所未有的“打折”优惠。位于市中心黄金干道的诺玛特购物中心以前所未有的低价出售其大部分商品,超市门口排起了一字长龙,在购物的快感下,人们似乎忘了超低价的不正常。
但很快,本地的一些供货商发现,超市里的东西越来越少,但诺玛特却并没有进货的表示。更糟的是,原来承诺他们过几个月一次付清所欠货款的超市经理也不知去向。人流如潮的超市由于其管理系统已经失效,哄抢开始产生。最终,攀枝花诺玛特购物中心在市公安局的介入下正式关门停业。这一天,距离它风风火火的开张日不到3年。
对于诺玛特来说,这样的事件其实已不是第一次发生,只不过剧本换了地方上演。
2004年8月,广西南宁诺玛特撤离其原所在地南方大厦,拖欠业主南方商业有限公司和众多供货商大批款项。
而在此之前,长沙诺玛特关闭,天津诺玛特停业。
让广大债主气愤的是,诺玛特为了在昆明开设七八家大型购物中心,从全国各地诺玛特分店抽调约1000万资金到昆明,其中也包括这些欠款。也就是说,这个知名的全国零售商,用人家的钱,开自己的店。而就是昆明的这几家诺玛特,在2004年12月也已关张。
2005年1月,重庆诺玛特宣布停业,很快成都诺玛特也被迫关门。
对此,诺玛特的说法是,我们只是迁址,并非倒闭。可在迁址的过程中,事实上拖欠了大批货款。
借鸡下蛋的“高手”
“诺玛特购物业态”,这个很现代名词的发明者是北京普尔斯玛特会员购物企业中心。注册于1996年的普玛,其本质是一家仓储式会员制超市,是美国普尔斯玛特在中国的特许经营商,除了特许使用品牌和经营模式的费用外,双方没有更多的业务联系和资金来往。北京普尔斯玛特实际上是一家拥有国外特许经营权的中国企业。
在拓展其他城市业务的过程中,北京普玛逐渐发现,欧美流行的仓储式超市,在中国城市的发展潜力极为有限。这是由中国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的现状决定的:根据流行的理论,只有当一个地区的人均GDP达到或超过3000美元,国民才基本具备会员制消费的能力。很明显,中国各地方区域经济发展还没有达到如此程度。
在如此环境下,北京普玛推出了新的购物形态:诺玛特,其本质就是针对广大散户需求的一般零售性超市。
面对沃尔玛和家乐福两大零售巨头在大城市的强力竞争,由北京普玛催生出来的诺玛特一开始就执行剑走偏锋的策略:努力进入二、三线城市并提前抢占市场。
这其中还有更大的实惠。在全国各地招商引资如潮的情况下,二、三线城市的地方政府在面对诺玛特提出的项目时往往能提供更多的政策和优惠措施。这也是为什么诺玛特每到一地,不用投入多少实际资金,通过当地银行的贷款等多种渠道就可以很快筹建一个大型商业购物中心,甚至,这其中的手段也包括“欠款”。
一旦近乎空手套白狼的分店开张后,诺玛特特色的二、三线城市滚动开发的资金链上就又多了一个供应节点。广西南宁诺玛特刚开张时,月收入约900万元,到其“迁址”前,最少时月入也有300万。在支出员工工资和部分货款后,还有三分之二的余款在握。而就是这些余款,在被抽调到昆明诺玛特后,现在已去向不明。
利用先前分店的营业收入和所拖欠供货商的货款,诺玛特掀起了一轮轮开店风潮。西南地区的很多城市都成了它棋盘上的棋子。然而,这个借鸡下蛋的“高手”在这股风潮中将各地的资金流逐渐汇集到一处:云南昆明。诺玛特在这里一口气开了数家分店,而后同样被关闭。而庞大的现金流,包括各地供货商的货款,就此消失无踪。
零售,一条龙欠款
零售行业中有一句玩笑:“欠款其实并不可怕,你欠我的,我欠他的”。笑话虽短,却很精辟地勾勒出了中国零售业的现状。商品从生产出来到进入市场,在从供货商向分销商的流动过程中,并没有遵守市场经济的一般规范“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是普遍按照“行规”行事,即从上往下都只给付一部分货款,其余的下次结清。随着交易量的增长,这种“一条龙欠款”由于建立在并无实际保证的“行规”之上,商业风险也越来越大。这就是诺玛特风波中众多供货商损失惨重的直接原因。
为了追求销售量,在货款结清方式上一再退让,最终遭到巨大损失的生产商并不少见。
四川棉阳长虹集团有着与上述供货商近乎相同的遭遇。从长虹的公告来看,所有的危机都来自于一家美国进口商APEX公司所拖欠的货款。这家美国公司跟我们熟悉的很多与境内做外贸的外资公司一样,实际上是一群中国人在美国注册的“桥梁”公司。
就是这样一家皮包公司,依靠零售业的所谓“行规”,一点点地把长虹这个中国的电器巨人牢牢地绑在自己身上。从其1998年成立到2005年,它累计拖欠了长虹4.67亿美元货款,接近数年来长虹集团的利润总和。在前几年的公司财报中,长虹的销售收入是可观的,但那是理论上的,现在的结果已经表明:除了源源不断地给APEX公司输送家电产品外,长虹没有拿到应得的货款。尽管理论上的希望还存在,但中国这家巨无霸家电企业所有的经营利润都已经以某种方式被转移到海外了。
相比之下,诺玛特留给我们的悬念也是所欠巨额货款的去向。
人去楼空,残局谁了?
如图,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随着西南区的最后一个重镇成都诺玛特的关门,诺玛特所宣称的在西南地区二、三线城市的拓展布局实际上已经解体。而最为关键的问题是,那些被抽逃的资金哪里去了?
有业内人士估计,诺玛特从全国各地的分店中一共抽调了不下5亿资金,而这笔巨额资金的具体流向现在已不得而知,只留下一个到处欠帐的烂摊子。
面对人去楼空的超市,各地的供货商头疼不已。目前南宁一些供货商在南宁市永新区工商联百货食品商会(以下简称"南宁百货商会")的组织下,在2005年初将诺玛特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冻结了诺玛特的帐户,但里面空空如也。等待它“调整后开业”?那真是遥遥无期。中小供货商在这场震荡中遭到了毁灭性打击。面对被搬得只剩冰柜、货架的诺大超市,四川攀枝花的一家徐姓供货商不住地叹道:“这次真是被坑惨了!就剩几个冰柜了,就算法院查封了拍卖,能值几个钱?”
目前各地的诺玛特都处于“停业”阶段,其高管层,包括北京普尔斯玛特的管理者都已“空中蒸发”。以往风光无限的连锁零售航母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累赘和笑话,更多的是债主的伤痛。但仔细观察诺玛特风潮的全过程,不难发现,这盘难看的残局,不是我们自己一手下成的吗?
早在2002年,诺玛特在开拓西南地区二、三线城市市场时,就已经暴露出很多不规范的疑点。如赊欠业主租金,大幅拖欠货商货款等。一个早就在各地不断欠款的公司,新换一城,却又“大旗不倒”,款照贷,货照赊,店照开,这不能不说是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上的重大失误,地方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大力引进项目,但这绝不意味着要一味妥协、退让,甚至改变自己的原则。
作为此次事件的主要受害者,广大供货商在其拖欠货款时,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内想到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减少损失,而是一味等待,后悔时晚矣。
而更为重要的是,是否应该考虑采取经济和法律措施限制今后的连锁零售业的分公司经营模式。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诺玛特正是利用了分公司没有企业法人资格这一点,在转移各地分店的资金后,面对各地供货商对分店的追款甚至起诉,一律答复:“找总部去,我们只是分公司!”。同样,也正是由于分公司的缘故,尽管各地分店不愿意,它也能够合法抽调其资金。
诺玛特倒了,倒了就倒了吧,希望它所代表的“无本”式连锁零售也就此终结。毕竟,真正的企业始终是一五一十稳扎实打做大做强的,骤然扩张可能会产生神话,但不要忘了,神话虽美,但总不等于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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