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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氏奶借库存暂逃“禁鲜令”


[  东方早报    更新时间:2005/10/4  ]    

   虽然包括“禁鲜令”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已从本月起如期实施,但凭借库存问题,以光明为首的巴氏奶企业终于暂逃一劫。
    记者昨天在华联吉买盛看到,光明、均瑶、三岛等巴氏奶品牌的鲜字“招牌”依然醒目。全国最大的巴氏奶生产商光明乳业继续开展“4℃7天”的新鲜行动,在其主打产品“光明纯鲜牛奶”的外包装上,仍旧突出一个大大的“鲜”字。而均瑶以及光明旗下的另一品牌“三岛”外包装上的“鲜”字也相当明显。
    而10月1日原本是与巴氏奶乳企生死攸关的“禁鲜令”正式实施的日子。此前,新鲜一直被认为是光明、三元、燕塘等巴氏奶乳企的主要竞争优势,并借此与蒙牛、伊利等常温奶乳企进行抗衡。但自10月1日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如期执行。作为这两个通则的指南,《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也同时生效。该《指南》明确规定,加工食品不得称“鲜”,乳制品也在其列,即涵盖了俗称的“禁鲜令”。 


    “但实际上,禁鲜令已经名正言顺地延期了。”巴氏奶包装的主要供应商国际纸业一高层人士对记者表示。
    据称,让巴氏奶乳企“缓”了一口气的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下发的《国标委农轻[2005]57号文件》,该文件称,鉴于部分企业标签库存量大,为减少企业损失,凡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特殊营养食品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标签,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后,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但最终期限不得超过2006年6月1日。
    某业内人士进一步解释说,“由于巴氏奶产品的保质期比较短,产品本身不会有很多的存货,但印有“鲜”字的包装会有大量的库存。”他表示,根据新规定,在接下来的8个月内,已面市的产品获批后可继续使用原包装,但尚未上市的新产品系列的外包装就必须符合“禁鲜令”的要求,不得再用“鲜”字。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延期也为巴氏奶阵营赢得了时间。有消息称,众多巴氏奶企业和奶协方面依然不放弃对废除“禁鲜令”的努力,相关问题仍然在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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