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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奶与还原奶之争有定论


[ 李星慧 黄丽嫦 信息时报    更新时间:2005/10/3  ]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紧急通知,引起业界极大震动。权威人士指出,该通知是对长期以来乳业中鲜奶与还原奶之争作出了最后的定论,同时也是国家对反禁鲜令的认可。

  还原奶从此无处藏匿

  通知指出:近一个时期,一些企业使用复原乳生产加工液态奶。在产品标志上误导消费,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我国奶业健康发展。因此,非常有必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液态奶生产经营的管理。其中要求在巴氏杀菌奶生产中不允许添加复原乳,大力提倡在灭菌乳(UHT奶)生产中全部使用生鲜乳。考虑到当前的生产和市场状况,可以适当生产复原乳,但必须使用合格的原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不得掺杂使假。

  而生产加工企业凡在液态奶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复原乳的,必须在产品正式投产前如实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乳粉的进口数量,进货数量、质量、产地及其生产企业;使用复原乳生产加工液态奶的投产时间和生产周期;使用复原乳生产加工液态奶的产量,每批液态奶成品中复原乳所占比例;使用复原乳生产加工的液态奶的销售区域等信息。

  为便于消费者作出购买选择,凡在灭菌乳、酸牛乳等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复原乳的,无论数量多少,从2005年10月15日起,生产企业必须在其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临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1/5的汉字耀眼标注“复原乳”,并在产品配料表中如实标注复原乳所占原料比例。10月15日前生产但未标注“复原乳”的奶制品允许销售至2006年1月15日。

  广东省奶业协会副会长王丁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通知的发布,很大程度上保护了民族奶业,特别是养牛业的发展,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进一步规范了奶业市场的秩序。“这个通知发布后,基本上结束了巴氏奶(鲜奶)和还原奶之争,但对于巴氏奶还能否叫鲜奶,禁鲜令之争还没有结束,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对未来的路相当乐观。”

  通知获得行业普遍支持

  王丁棉认为,通知将鲜奶和还原奶作了区分,使牛奶中成分的透明度增大。“通知发布后,下一部要做的就是如何将通知落实到位,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而作为行业也要积极地配合,严格自律,才能使通知真正地发挥作用。”

  王丁棉告诉记者,广东有60%的牛奶企业在UHT奶中使用还原奶为原料,但广东本土生产的巴氏奶中,98%都是鲜牛奶。而在外省,则有不少企业不仅在UHT奶、酸奶、牛奶饮料,包括巴氏奶中添加还原奶。

  燕塘牛奶总经理助理冯立科说:“通知的出台,对本地生产巴氏奶为主的企业影响不大,因为本土企业都是以新鲜牛奶为原料生产的。从长远来讲,通知可以起到规范市场行为的作用,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地消费,从而提高巴氏奶在未来市场上的份额。”

  风行牛奶副总经理谢文祥认为,这个通知的发布,只要它能真正地贯彻实施,那么对行业的规范管理大有好处。一些守规则的企业,将有较好的发展势头,一些不规范的、违反通知要求的小企业将会被淘汰。如果这个通知可以在全国统一执行,剔除市场上一些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让市场上各个品牌的牛奶公平竞争,那么它将更加有利于本地奶企的发展。

  香满楼总经理助理周冬青表示,这个通知的发布,是政府一个很公正的举措。它引导我国奶业向着更规范化方向发展,正式区分了鲜奶和还原奶。它让消费者知道什么样的奶才是真正的鲜奶,促进了我国畜牧业的发展。“对于以鲜奶为主题的本地奶企来说,这个通知可以说是为我们真正做鲜奶的企业指明了一条光明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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