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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莎股份如何看待连续被西藏巨浪举牌一事?


[ 中国品牌总网      更新时间:2017/1/18  ]     ★★★

        摘要:据了解,西藏巨浪成立于2016年8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李磊,全资控股股东为北京巨浪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巨浪前身为北京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此前其控股股东从熊猫金控(曾用名熊猫烟花)变更为浏阳市泰兴烟花,之后又变更为延安市巨浪商贸。延安市巨浪商贸接盘后,公司由北京市熊猫烟花更名为北京巨浪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据浪莎股份公告来看,此次并没有披露西藏巨浪第二次举牌的买入价格区间,但从浪莎股份近期的股价走势来看,其均价或略高于第一次。

    “浪莎:不只是吸引!”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产品打造的这句广告语深入人心。如今,这句广告语用来形容浪莎股份自身的近况,也是再适合不过。

  1月10日,浪莎股份发布公告称,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西藏巨浪”)自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1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买入上市公司股票后,累计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约972万股,累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针对连续被西藏巨浪举牌一事,浪莎股份如何看待?浪莎股份又是怎样的一家公司,被如此看好?带着这些疑问,《投资者报》记者采访到浪莎股份董秘马中明。

连续被举牌

  据了解,西藏巨浪成立于2016年8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李磊,全资控股股东为北京巨浪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巨浪前身为北京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此前其控股股东从熊猫金控(曾用名熊猫烟花)变更为浏阳市泰兴烟花,之后又变更为延安市巨浪商贸。延安市巨浪商贸接盘后,公司由北京市熊猫烟花更名为北京巨浪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据浪莎股份公告来看,此次并没有披露西藏巨浪第二次举牌的买入价格区间,但从浪莎股份近期的股价走势来看,其均价或略高于第一次。

  回看西藏巨浪首次举牌,浪莎股份去年12月14日披露,11月3日至12月13日,西藏巨浪买入486.19万股,价格区间为41.32元/股至50.15元/股。同时,西藏巨浪在首次举牌时,据披露的增持计划显示,自2016年12月14日起的12个月内,拟继续增持浪莎股份,增持浪莎股份不低于10万股,不高于2000万股。

  对于买入浪莎股份股票的目的,西藏巨浪一直表示属于财务投资,无意通过股份增持获得实际控制权。本次增持行为是在原来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内增持,原计划增持不高于2000万股的计划没有改变。

  据浪莎股份的股价走势来看,在去年5月12日,达到阶段性最低点26元/股,之后便一路上涨,在此期间没有大调整。半年后上涨至最高价53.68元/股,截至1月11日收盘,其股价依然处于44.41元/股的高位,按此价格计算,西藏巨浪持有浪莎股份972万股的市值约为4.3亿元。

  针对西藏巨浪的连续举牌,马中明对记者说:“对于西藏巨浪连续举牌的行为,我们的态度是:一、认真做好自己的经营工作;二、打扫干净门前雪,笑迎八方客。”

  没钱可分才成“铁公鸡”

  既然如此吸引西藏巨浪看好,那么浪莎股份到底是一家具有什么特色的上市公司?上市以来的业绩如何?

  浪莎股份的前身系四川省长江造纸厂,公司自1998年上市以来,其主营业务因禁伐天然林导致成本上升较快而亏损。彼时,公司以纸类主营业务从1999年便开始告亏。据Wind数据显示,2000年至2005年间纸类主营业务毛利除2003年外全部为负数。

  长期的亏损,导致公司未分配利润一直处于负值,直至浪莎集团的翁氏三兄弟于2006年洽谈借壳上市为止,公司的业绩才开始扭亏为盈。但是2006年借壳上市的浪莎集团,并没有将自己的袜业资产置入其中,而选择了刚刚起步的内衣业务。

  浪莎集团董事会主席翁荣金曾对外表示,收购*ST长控(浪莎股份前身)的目的是为借助资本市场的平台,增强浪莎内衣的竞争实力,使得浪莎内衣成为国内最具竞争力的内衣制造销售企业,并称,要在3年时间内缔造“内衣大王”。

  如今10年过去,公司并未如翁荣金预期的那样进入上升通道,反而在近年出现了持续的业绩下滑。据Wind数据显示,浪莎股份2015年的净利润亏损2068万元,同比下滑1156%。此前的2011年~2014年,其净利润已出现不同程度的净利润下滑,其下滑幅度分别为20%、70%、21%和76%。

  2016年三季度财报显示,浪莎股份的营业收入为1.4亿元,同比增长17%;净利润为835万元,同比增长475%。“公司处置销售前期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部分库存商品和包装物,转销冲回存货跌价准备,相应计入当期损益,增加部分净利润。”马中明说。

  无论是浪莎集团2007年借壳前的长江控股,还是浪莎集团借壳后更名为浪莎股份,在上市长达19年的时间里,公司从未分红,即使是送转股份的方案也从未出现在该公司身上。对此,投资者将其称做“‘铁公鸡’中的战斗机”,并且表示对公司的分红不抱任何希望。

  对此,马中明表示,这主要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公司2007年重组上市后母公司(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型公司,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并形成-1.6亿元未分配利润(亏损)。

  到2016年11月27日浪莎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向母公司现金分红3000万元人民币,弥补母公司遗留亏损3000万元。本次实施子公司向母公司现金分红后,母公司仍有亏损3085万元。

  “依据相关规定: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及母公司未分配为负,就无法进行现金分红和送股分配,敬请投资者谅解!”马中明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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