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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长上班时间发红包 抢红包员工罚款500元


[  成都商报    更新时间:2016/1/6  ]     ★★★

公司通报

    公司所发的处罚通知上,对罚款500的依据写得很明确。

    “前不久被员工拉进了群里,于是这次就用这个‘新颖’的方法来了个测试。”

    ——董事长罗先生说,公司属于特殊行业,关系到千家万户安全,容不得一点马虎。上班抢红包的还是公司中层,怎么带员工?

    “抢还是不抢?”4日上午10点左右,杨海(化名)所在的微信群里,董事长发了一个红包,他按捺住了内心激动,没好意思吃这第一口螃蟹。

    接下来,他的不好意思就转化成了庆幸:当天下午,公司下发一纸处罚通知,抢红包的“前三甲”,每人罚款500元。理由是上班时间玩手机。

上午抢十多元 下午被罚500元

    1月4日这天下午,一则集团办公室的处罚通报在成都的一家公司传开了,据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公司有人因为在微信群里抢红包,被公司处罚了500元。“红包是老板自己发的。”

    据了解,当天有3人在工作时间就抢了红包,其余员工在中午12点左右才下手。到了下午,在工作时间抢红包的3人收到了罚款通知。“手气最好的,也就抢了10多元。”有员工表示,这样太不值得了。

    这位员工还说,公司之前在QQ群里发过一个通知,其中一条就是“从2016年1月1日开始,上班期间严禁玩手机、聊微信、发朋友圈。公司总部办公室随时接收匿名举报(以截图为证)。”

    有员工表示,平时三四千的工资,如果一下被罚掉了500元,还是有些痛心,不过“私人企业,老板说了算”。

老板:抢红包的还都是中层

    经过一番辗转,记者联系到了公司董事长罗先生。他表示,年底事情比较多,自己现在还在外地出差路上。他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红包确实是自己所发,发红包的时候在上午10点左右,“我就想发个红包看看哪些在认真上班。”他透露说,公司才宣布了上班禁止玩手机,“既然宣布了我就发个红包试一试”。结果,他在群里发了一个60多元的红包,刚一发出去就有人动手抢了。

    当天下午他就通知办公室把上班期间抢红包的找了出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罚。他认为,如果耍手机肯定没有认真上班。

    “前不久被员工拉进了群里,于是这次就用这个‘新颖’的方法来了个测试。”罗先生说,上班时间耍没耍手机平时还不好抽查,没想到一个红包就试出来了。

    “如果是年轻人也就算了,关键有些都已经三四十岁的人了,还是公司的中层干部,有的还在公司总部。”罗先生说,他发红包的群里成员都是公司中层。“管理层都这样干,还怎么带员工。”

原因:公司属于特殊行业

    罗先生说,公司搞燃气,属于特殊行业,关系到千家万户安全,容不得一点马虎,平时要求一直很严。管理层上班都这样,那么下面的员工肯定管不好。

    罗先生还举例说,有一次他连夜去甘肃的一个调压站检查,都走到员工面前了,员工都还在玩手机,最后这名员工被劝退了。“我们这行都强调责任心,稍有马虎就容易出事。”他叹了口气说,现在很多员工都理解不到。

    今年50岁的他还介绍说,自己创业比较早,现在越发觉得员工难以管理,特别是一些员工事情安排多了嫌压力大,事情少了又不把工作当回事。目前公司共有600多人,他为了了解大家的思想动态,还会加入各种不同的员工群里。

    采访中,该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易先生还向记者打听,“是哪个员工给你说的呢?”他解释称,平时企业要求严格,都不能单独接受采访,“行业比较特殊,就怕透露了其他信息。”当记者表示是在朋友圈看到的信息后,在聊天过程中,他询问记者说,“听你口音,是乐山人吗?我们公司也有个乐山的”。记者否认后,他又问了句:“你住在南门?公司XXX也住那边”。

律师观点

占用上班时间是不对 处罚须遵劳动法

    此前,也发生过员工上班抢红包被罚款的事件,当时一位劳务纠纷领域律师对此表示:“员工和企业之间是一种劳务雇佣关系,公司付了工资福利、提供了工作条件,员工在上班时间应当工作优先。不管受到多大的诱惑,上班时间长时间干私事是不对的。但另一方面,公司处罚员工也要遵循《劳动法》,罚款更需要有评估、有上限,不能太随意。这样才能保证双方利益。”

    房产中介公司的杨先生:这只是管理上的一种手段,为了便于管理,什么方法都可以尝试一下。

    市民廖蕾:这种方法确实能够“杀一儆百”。

旁观者看法

红包钓鱼 大家看法不一

    市民牟先生:“这样太没得人情味儿了,感觉有点钓鱼执法。”这种引蛇出洞的方式还是容易引起员工反感。

    当事公司员工:听说这个群建立就是为了发红包,老板喝酒喝高兴的时候也喜欢发几个。

    银行职员陈女士:还是应该建立更多沟通渠道,保持向上和向下沟通畅通,这样才能和“群众”打成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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