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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充当了中国互联网的替罪羊?


[ 王宏亮 财经时报    更新时间:2005/9/28  ]    
峣峣者易折,皎皎者易污。百度的上市,一下子把自己推到了风口浪尖上,于是麻烦也随之而来。9月16日,百度在与步升的音乐版权官司中一审败诉后,当庭提起上诉,算是给这一国内首例MP3搜索版权诉讼留了个悬念。

  但麻烦还没有完。十天后的9月26日,环球、百代、华纳、索尼、BMG等7家唱片公司对百度的侵权诉讼再次开庭审理,这7家公司共计向百度索赔167万元。虽然如此,当法官询问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时,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

  与步升案如出一辙,7大唱片公司诉百度一案,其关键点仍是搜索企业提供对侵权内容的直接链接是否构成侵权。百度作为提供下载链接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虽然提供了MP3文件格式的下载链接,但这些文件并不存储在百度自己的服务器上。百度自己并不提供音乐内容,不管是有版权的,还是没有版权的。换言之,百度只是通过搜索引擎抓取了一些网页,一些音频文件链接,然后把用户检索的关键词提取出来,做成排序榜单的页面,呈现给用户。由于目前多数音乐网站上的数字音乐格式的内容大多没有所谓版权许可,百度就是想在通过智能分析抓取来的链接中甄别出侵权与否,在技术上也很难做到。

  据说,目前在中国7000多家音乐网站中,只有不足20家拥有合法的内容提供权。要确保搜索链接的干净,也真是只好像网易那样,干脆关掉MP3搜索服务拉倒。

  关诚然是最省事的办法,但这一来,也就破坏了互联网最起码的链接自由的精神。须知搜索引擎的价值之一是能够抓取海量信息,至于所抓取信息的好与坏,侵权与否,应该与搜索引擎提供商无关。真要从根上杜绝音乐版权侵权,应该从内容源头抓起,而不是隔山打牛,找搜索引擎理论。试想,如果百度MP3搜索侵权成立,那么其他提供类似服务的国内门户站点或音乐网站是不是也要如法炮制?推而广之,如果所有的文字版权拥有者、图片版权拥有者都来起诉商业网站,后果又将如何?多年来,中国网民早已习惯了免费的互联网服务,从免费内容到免费邮件,从免费IM到免费软件下载。在此情形下,激进地高举知识产权保护的大纛,进而全面实施MP3下载收费,痛快是痛快了,但却似乎有点儿不合时宜。道理很简单,中国互联网用户连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都习惯使用盗版,凭什么相信他们就会乐于为网络音乐买单?当然,收费肯定是个大方向,关键只在时间点的把握。过犹不及。过渡的知识产权保护,跟不保护的危害一样大。何时实施收费为宜?这是一个大问题,一时也说不清楚。不过采取渐进的路线,其危害总要少于激进的做法。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平心静气地坐下来,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之内,寻求相互间的利益平衡点,商讨一个共赢的、与时俱进的商业模式,当是明智之举。

  据悉,百度已经和一些国际及国内音乐版权组织的版权授权监控方达成协议,从10月份开始将铃声下载服务指向正版合法的音乐下载地址,并逐步将音乐下载中的非法链接取消,在铃声下载的收入中获得分成。此外,百度还与合作厂商重新设计了影视检索和下载的流程,以包月的形式进行在线影视下载业务。这是一个好的开端。

  百度也可以采取类似苹果iTunes+iPod的模式。虽然iTune在中国推出华语歌曲下载服务后,收入数字并不见佳,但从iTunes+iPod模式在国外的销售业绩来看,其未来前景不可小视。据悉,苹果电脑正准备与Google达成协议,通过Google网站提供用户苹果电脑的iTunes网上音乐商店服务。Google可以这么做,百度当然也可以这么做,没有什么不可以。

  实际上,在音乐搜索领域,很多跨国公司已经在向苹果模式看齐。例如,雅虎、Napster以及Real Networks就采用了和苹果iTunes音乐商店类似的模式,只是采取了支付月费或年费的销售方式,而iTunes模式是按下载歌曲数付费。此外,继去年微软发布了MSN音乐下载服务后,今年以来,先是贝塔斯曼推出了P2P网络音乐及影视下载平台,紧接着,索尼开始研发专为电影业服务的下一代iTunes产品,亚马逊也开始计划推出数码音乐服务。尽管网络音乐市场一直以来诉讼不断,但利益所趋之下,谁都不肯将这块领地拱手让人。

  关于MP3搜索侵权,头几年大行其道的P2P下载(端到端音乐服务)可以说提供了前车之鉴。唱片公司对P2P下载提供商的诉讼,著名的如Napster案和Kazaa案,几乎断送了P2P作为一种商业模式的生存空间,不少P2P公司因此关门。到今年,P2P公司仍是举步维艰。9月23日,由于私下运营的P2P下载服务遭到一连串诉讼,流行的文件共享网站WinMX.com已停止了运营,而eDonkey.com也已关闭了它位于纽约的总部。

  不过,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迄今还没有一家提供MP3搜索的互联网公司被判侵权,除了百度。然而,百度又是为谁以及为何充当了网络音乐侵权的替罪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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