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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纪念之困:烈士陵园大门丢失 纪念碑被拆


[ 中国品牌总网      更新时间:2015/9/7  ]     ★★★

 

纪念吴屏周

     五二三厂烈士陵园里安葬着吴屏周和安疆两位烈士。于文湖觉得,这两位烈士是五二三厂的骄傲,烈士们的事迹,他从未敢忘。

     1916年,吴屏周出生于安徽省巢县罗家巷,是家中长子,下面还有三个妹妹。由于家境贫寒,吴屏周没有读几年书,就不得不辍学去打工。1935年,年仅19岁的吴屏周到淮南铁路局打工,后来又谋到了一个火车司机的工作。

     在工作中,吴屏周受到了来自中共淮南地下组织的影响和培养教育,开始明白革命的道理。吴屏周正式走上革命道路,缘于1937年“七七”事变的爆发。在看到国破山河碎,民族面临危亡的一幕幕后,吴屏周觉得仅仅是担忧已经不够,他必须要做点什么了。

     1938年春天,怀着“宁愿饿死,也决不替敌人开火车”的热血,吴屏周毅然离开了铁路岗位,加入到中共巢县县委领导的青年训练班。不久之后,他便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据中华英烈网资料记载,1939年秋天,吴屏周根据上级党委关于“发动群众,组织武装,坚持巢北斗争”的指示,组建了新四军江北指挥部巢湖游击大队,建立了敌后抗日政权。一年后,工作出色的吴屏周又被调到中共淮南津浦路西区委任组织科长。1942年3月,吴屏周出任中共定风怀县县委书记,后调入新四军2师任军工部政委。1945年1月,又被调到华中军区军工部。

     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国民党军队依靠美国援助的武器装备发动了内战。为了加速中国革命的进程,中共中央决定在大连筹建兵工生产基地。吴屏周于1946年12月被派往大连。

     吴屏周的外甥陈志勇对澎湃新闻记者回忆说,自己的母亲吴华和舅舅吴屏周就是在华中军区军工部分别的,“那是他们最后一面,舅舅去大连不久就牺牲了。我母亲痛不欲生,母亲一直说是舅舅带她出来搞革命的,她最崇拜的人就是舅舅。”

     1947年5月,大连建新公司裕华工厂(五二三厂的前身)成立,吴屏周被任命为厂长。这是一所炮弹制造厂,担负着新的使命,吴屏周丝毫没有放松。

     为了支援全国解放战争,吴屏周带领工人在海茂村龙头山下的荒僻海滩上开始了艰苦创业。仅用3个月时间,他们就完成了炮弹厂建厂任务。

     接下来就是批量生产炮弹。在当时,由于条件所限,又要保证炮弹质量,他们必须对炮弹样品进行试验,做出技术鉴定。弹体爆破试验对今后生产至关重要,同时也非常危险。吴屏周和引信厂厂长吴运铎决定亲自进行炮弹试验。

     1947年9月23日,弹体爆破试验正式开始。吴屏周和吴运铎连续试验了6颗炮弹,都顺利将其引爆。在试验到第7颗时,不幸发生了,炮弹没有按计划爆炸,而是在吴屏周和吴运铎上前检查时爆炸了。吴屏周为此献出了只有31岁的年轻生命。

     为了永远缅怀吴屏周,工厂将他安葬在建新公司烈士陵园(今五二三厂烈士陵园)。

受阻的“搬家”

     为了纪念第一任厂长吴屏周烈士,让后人永远铭记他的事迹,五二三厂的员工在厂区的东北角为他修建了一座烈士陵园。烈士陵园内安葬的另一位烈士安疆是在1949年抢运钢材途中牺牲的。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座烈士陵园都被精心地维护着。

     “大概是1990年,我和母亲还一起去过大连五二三厂,就在那座烈士陵园里祭拜了舅舅。当时的陵园还很整洁。”陈志勇对澎湃新闻记者回忆。

     不过随着五二三厂转制和后来的搬迁,曾经厂属的烈士陵园成了尴尬的存在。它的安静和肃穆,与周围轰鸣的施工环境格格不入。

     出于保护的初衷,2010年11月,五二三厂烈士陵园被命名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只是当时有关部门没有想到,这一举动会在将来成为一个“包袱”,让五二三厂烈士陵园陷入保护困局。

     事实上,澎湃新闻记者从大连市民政部门了解到,他们早有意将这座烈士陵园“搬家”,进行集中妥善的管理。2012年,大连市投资1.4亿元建设了大连市烈士陵园。这座大连市级的烈士陵园位于大连龙王塘,占地面积7.75 万平方米。按原计划,到今年9月底,民政部门将把大连市原有的散列的烈士纪念建筑设施陆续迁入这个大型烈士陵园,其中就有五二三厂烈士陵园。

     大连市民政部门的说法得到了陈志勇的证实。今年5月份,已经62岁的陈志勇只身来到大连,又去了舅舅的烈士陵园进行祭拜。

     “实际上,我那次过去也是和当地民政部门研究是否将舅舅烈士墓搬迁的问题。我母亲已经同意迁走。”陈志勇坦言,情感上他不希望舅舅的墓搬到另外的地方,但理智上又认为,搬迁到大型正规的烈士陵园是更好的归宿。

     不过现在这一切还只能停留在“计划”上。

     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迁移或者拆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准前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这意味着,被列入“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五二三厂烈士陵园,如要迁移,须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

     而记者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是,大连市甘井子区文体局已经进行了上报工作,申请迁移五二三厂烈士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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