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人把车开河里去了,然后游上岸打车走了……”昨日上午,网上的一组交通事故的现场照片引起延吉市民热议。
交警调查
车是男子从租车公司租的
“我们到达现场的时候,在河水里已经看不着车了。”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称,当晚,他们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找到了事故的几名目击者。
有目击者称,驾驶员上岸后打车走了,因此,民警推测驾驶员有可能喝了酒。
“放水后,车尾部慢慢露出水面,我们看清了车牌号,随后展开追查。”经过查询,民警联系到了车主,而车主称,这辆车他早就租给了汽车租赁公司。随后,民警又联系了租车公司,该公司称,车在几个月之前租给了一名男子。
“通过租车公司提供的电话,我们没能联系到这名租车男子。”民警称。
司机投案
低头捡点烟器时误踩油门
昨日下午2点左右,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来了一名男子,自称是清晨将车开进布河的肇事司机,来自首。
男子姓崔,他称,自己6月8日晚上开车出门办事,9日凌晨准备回家。当时,他沿着延吉市延西街由南向北行驶,中途来了个电话,他一边将电话用脑袋夹住,一边开车。此时,崔某想抽烟,便将点烟器启动。
车辆即将行驶至延新桥南侧桥头的时候,点烟器忽然掉了下来,崔某一边用头夹着电话,一边握着方向盘,一边弯腰准备捡掉出来的点烟器。没想到,崔某的胳膊碰到了右腿,此时,他的右脚正踩着油门,车子一下就窜了出去,冲破了桥头的护栏,又冲破了河边的护栏,一直冲进河里。
“当时车进河里之后没马上下沉,但车门打不开,我就把天窗打开,爬出来游到岸边。”崔某称,“后来有个出租车司机让我报警,我想到自己没有驾照,就打车跑回家了。”
经过酒精测试,未发现崔某饮酒。目前,因涉嫌无证驾驶、逃逸、崔某已被行政拘留,并且,他还需缴纳4000元的罚款和对护栏的赔偿款等。
请您判断
男子驾车犯了几个错?
1.无证驾驶
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获取或持有与所驾车型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该机动车。
包括: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过期超过一年而被注销,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等等。
2.交通肇事逃逸
v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开车时打电话
4.开车时欲抽烟
5.开车时弯腰捡东西
警方介绍,以上三种都是危险行为,都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而且还有很多开车时的不良习惯,会导致悲剧的发生,如夜晚一直开远光灯、空挡行驶、弯道超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