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妻女的庄河人寇某与同样有家室的女村民林某以夫妻名义同居多年。寇某怀疑林某与他人关系暧昧,在家中争吵时将林某掐死,后藏尸在隐蔽处。寇某将林某现金及金饰品等扔到自家院子内。尸体终被林某丈夫找到,警方借此破案。今年11月上旬,大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重婚罪、故意杀人罪对寇某判处死缓。
杀死同居“妻子”
今年54岁的寇某是庄河市某村村民,有妻子有女儿。多年前寇某与有丈夫有女儿的某村村民林某在打麻将时相识,两人关系密切,从2008年始两人以夫妻名义在庄河市租房同居。
寇某在一家公司工作,林某则热衷于打麻将。2013年6月,寇某怀疑林某与一位“麻友”有暧昧关系,为此质问过林某。林某表明没有这种关系,觉得是寇某疑心太重,寇某为此动手打过林某。同年11月13日晚6点多,林某给寇某打电话说要在外面打麻将,惹得寇某不高兴,不让她打,林某生气之下回家了。在家里两人争吵了几句。深夜时林某指责寇某无端怀疑自己,两人再次争吵,动手撕扯,林某挠破了寇某的脸,寇某火气升起将林某扑倒在炕上,用手掐住她的脖子不放,林某则反抗,约2分钟后林某慢慢松了手,寇某住了手,他用手试林某的呼吸发现她死了。寇某找了一个布袋将林某的尸体装进去,将尸体拖到院中厕所旁边一个下水沟内,内有一个涵洞,寇某在洞内用手挖了一个长度宽度与尸体差不多的坑,将尸体弄出来拖到坑里,用水泥板、石头、沙子盖在尸体上。次日,寇某在单位以身体有病辞了职,然后来到银行,用林某的身份证从她的存单上取出2万元,又在自动取款机上将林某银行卡中的2000元取走。
11月17日,寇某将林某的两万多元钱再加上自己的工资2000元装入一个布袋,又将林某平时戴的金戒指金耳环和一部手机以及一把剖鱼刀都装进袋子,寇某来到妻子家外,从墙外将布袋扔到院子里,随后他给女儿一个电话,让女儿告诉妈妈将这些东西拿回家。今年初,寇某回家对妻子说,钱是他攒下来的,金戒指金耳环是给妻子买的,手机自己不用了给妻子用。
一审被判死缓
林某失踪后,其姐姐给她打电话,电话不通。再给寇某打电话,寇某说林某跑了,寇某还故作姿态与她一起到处寻找。林某亲戚觉得不对劲向警方报案。今年2月初,寇某对林某姐姐说,将林某的一份保单邮给她,让她到派出所撤案,但林某姐姐没有同意。
2014年初,林某丈夫朱某才听说妻子失踪了,朱某不相信妻子会失踪,觉得此事肯定有问题。3月28日下午,朱某来到妻子与寇某同居的房屋,他进入西墙外的厕所旁边的下水沟,往里搜寻至约6米外发现沙石中露出一节手指,朱某报案。警察立即赶到将尸体挖出,就此确定了尸源即为失踪的林某。4月初,寇某被拘捕,寇某供认了犯罪事实,指认了犯罪现场。
寇某在法庭上认罪。法庭认定被告人寇某犯有故意杀人罪,重婚罪,法庭认为寇某论罪应判处死刑,鉴于寇某到案后有坦白情节以及本案的个体情况,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今年11月上旬,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寇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犯重婚罪,判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寇某赔偿被害人家属死者丧葬费29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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