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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周刊:上海名牌店销售脏衣服真相


[  新民周刊    更新时间:2005/9/21  ]    

上海名牌店销售脏衣服真相:洋垃圾服装潜向我国

  淮海路“泔脚衣”真相

  脏衣服到这时兵分两路,经过熨烫后,一路作为新品直接到“巴黎春天百货”淮海店和其他名品店——我们在那里租赁的“奥诗裳”专柜上市;另一路呢,又以新品的名义借给了各大媒体……

  撰稿/胡展奋(记者)

  “……淮海路的‘巴黎春天’在出售‘泔脚衣’!”

  电话这头,听到如此骇人听闻的报料,我们不得不要求对方再复述一遍。“‘巴黎春天’这样的名品店居然会销售‘泔脚’?”不是对方说错了就是我们听错了。

  第二次的叙述比较平静:一家叫做“奥诗裳”的成衣公司在上海淮海中路“巴黎春天”二楼偷偷销售“泔脚衣”!

  显然,销售主体并非“巴黎春天”,但是性质同样严重。

  “奥诗裳”是怎么样的一家公司?“泔脚衣”又是怎样一个概念?为什么要选择在大名鼎鼎的“巴黎春天”干此营生……

  一位在文化娱乐界浸淫多年的资深记者提示我们:挖下去!很可能就是“娱记”们人人心里明白,却一直苦无证据的“业界黑幕”!

  一直以来就有一种传说:为了打品牌、打广告,不少著名的成衣公司主动向众多媒体的节目主持人、外景记者、娱乐时尚记者以及模特、影视演员提供各种靓丽服装,有的用完就“留下”了,更多的则是穿过一阵后“原物奉还”,由提供服装的公司“自行处理”。

  它们是怎么“自行处理”的呢?这就是行业秘密,大家一直疑疑惑惑,公司一直“语焉不详”。

  现在,是“揭盖”的时候了。

  无人知晓的行业秘密

  “泔脚”,家庭主妇的熟语,餐饮行业的隐语。它被餐饮业恶意使用时常常是非常隐蔽的,简单地说,就是食客大嚼后,那些基本完整的、看上去没有动过的菜肴又被店方悄悄地收回后台去,稍稍整合后再端出来,是那些贪利店家的惯用伎俩,行话就叫“泔脚菜”(典型“泔脚”:水煮鱼的“口水油”)。

  那么,“泔脚衣”是怎么“泔”的呢?那必须是非常在行,并且处于管理核心的人士才能掌握的内情。

  报料者苏珊(化名)正好就是这么一个掌握内情者。

  她看上去娇小娟秀,一说起自己的遭遇眼圈就红了。

  “奥诗裳”是一家港英合资的、专门销售英国著名女装品牌“Oasis”的成衣公司,它的全称是“奥诗裳(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Oasis”的上海总部设在淮海中路“新华联”东大楼的12楼C座,别看它其貌不扬,事实上全国近百家Oasis专柜的业务都受它掌控。

  在欧洲,“Oasis”的确是知名度很高的女装品牌。

  1991年3月,“Oasis”第一家店铺开张,并在英国和爱尔兰迅速扩展到200家店铺和特许经营店,包括专卖厅和店中店。除此之外,Oasis目前还落户全球其他43个地方。

  一家成功的公司,应该有自己的哲学,据称Oasis的哲学是,作为英国零售业的领头人,所有产品都为18—35岁时尚女士所设计,它提供时尚前沿的服饰配件,并充分将高品质、企业价值观结合商铺设计,确定了它在当前市场中独特的地位。

  据介绍,Oasis品牌之所以成功是由很多因素决定的,而不仅仅在于用团队的能量去推动时尚潮流或顺应潮流的快速反应。品牌革新和发自内心的激情才是Oasis品牌成功的真谛。Oasis的领军人物一向声称,他们的成功建立在卓然声誉之上,原创性,强烈的色彩视觉冲击,注重产品细节,独特性构成“不同的Oasis”最基本要素。

  毕业于秘书专业的苏珊是2004年6月应聘这家公司“行政助理”一职的,其职责范围十分芜杂,从所有办公用品的购置、行政用度(水电煤日杂)的结算、物业管理、出差酒店交通工具预订、固定资产采购维护保养、全公司考勤管理、常用文件管理、办公室日常设备管理……共约20多项,月薪是2000元(税后)。问题是上班不久,有两件事让她实在看不懂,第一件事为“一职多用”,拿的是“行政助理”一职的薪水,做的是三个职位的事,也就是除了“行政助理”外,还得兼任“小前台”和市场部杂务——电传电话、邮件快递、接待来访,联系媒体有关借衣、还衣、拍片计划,所有媒体刊登的品牌广告、品牌介绍等信息的查找、归类存档,扫描刻录、打印相关文字和表格……因为事务实在太多,而且谁都可以“差遣”她,一段时间她几乎天天半夜三更回家,而且公司不付一分加班费。

  这样,行政助理加上“小前台”、加上市场杂务,她的工作多达40多项,简直像“总理”,但是薪水还是这么点。

  使她看不懂的第二件事,就是市场部那一摊的“货品外借”,那算是什么“驰誉欧洲的著名女装品牌”?

  自去年8月份接手市场部“货品外借”工作以来,她只看到一批批地服装被借往全国各地的电视台、都市报、时尚杂志、生活杂志、广告模特……被她们试穿,试秀,试拍后,大包大包地由快递或者火车运回来,历经了几个月的使用,公司上下谁都知道,这种不知被多少人穿过的“垃圾衣”有多脏,它们被挤压在大号塑料袋或者布质邮包里,长途跋涉外加高温熏蒸,甫一打开,异味四溢,烟味、酒味、香水味、霉蒸味、肉膻味甚至狐臭味、鞋袜味—— 一哄而起,中人欲呕。

  我们曾经在上海闸北区永兴路一带看见过类似的“垃圾衣变身”场面,无数来路不明的旧服装被蒸气熨斗熨过后,马上闪亮登场。

  难道来自欧洲的著名品牌也会如此操作吗?

  苏珊的回答干脆而决绝:“对!他们就是这么干的!脏衣服到这时兵分两路,经过熨烫后,一路作为新品直接到‘巴黎春天百货’淮海店和其他名品店——我们在那里租赁的‘奥诗裳’专柜上市;另一路呢,又以新品的名义借给了各大媒体……”

  “消过毒吗?蒸汽?紫外线?”我们问。

  “没有!我主管此事,当然知道没有!什么蒸汽消毒、紫外线消毒,听都没有听说过!”

  “干这些毫无商业道德的事情时,心里一点不安和内疚也没有?”我们问。

  “是的,就是因为良心不安,所以一开始我才‘看不懂’,才觉得很不适应,”苏珊讷讷地说,“……后来时间长了,知道其实很多成衣公司都在这么干,大家都无所谓,而且也没有什么危险,就渐渐地习惯了,反正没人知道……”

  “那么,在‘新品外借’和‘新品上柜’这两个环节上,你担任什么角色呢?”

  “调度。所有媒体借衣、还衣以及‘垃圾衣’充新品上柜的事项都归我调度,登记所有借出的衣服,做好衣服归还的记录,电脑输入做转出转入单,并且存档,如是从店铺(就是向‘巴黎春天’等租赁的专柜)直接借出的衣服,还需到店铺做登记工作,并归还所借衣服……”

  “虽然属于职务行为,但是客观地说,你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

  “是的”,她沮丧地说,“我是总调度,但是我不能不听命于上司啊!”

  “奇怪!”我们问:你的工作显然很重要,因为你知道得太多,他们难道没有善待你,反而激怒了你从而导致你“造反”?

  苏珊的回答使我们相信,黑幕的败露的确可以缘起于很小很小的事由——

  原始凭证

  通过Oasis的网站,我们可以看到Oasis所有风格都秉承一体,“傲然独立在时尚之街”。虽然这带来了比较大的设计投入,并相应影响了产品各个发展环节。但正是这个理念使Oasis不同于其他品牌,并让“就是Oasis”的观点深入公司业务发展的各个层面。

  因为经营的成功,时尚界已经开始推出“Oasis女孩”的说法,按他们的说法,“Oasis女孩”处于18至35岁之间,时尚意识强烈,独立,自主,有健康的社会生活并充分享受旅游的乐趣。她们酷爱购物,将其作为与朋友共享的最好消遣。因为她们深知外貌出众绝对是“Oasis女孩”的根本亮点。

  为了维护品牌价值,苏珊在公司期间,深受公司文化影响,曾经一遍一遍地被“洗脑”,Oasis代表最出色的女性,色彩是展示女性魅力的关键,印花同时经常起到主导作用,时尚就是能够得体穿着并充分享受到品牌带来的乐趣。

  调查期间,记者在苏珊的引领下,曾走遍了Oasis在上海的近20家门店,据介绍,建立在品牌传统观念基础上,Oasis已经形成了一系列不同风格的店铺设计体系。相比时尚之街其他感觉较舒服的店铺而言,Oasis独立的零售体系和店铺力图给顾客留下流行小屋的温馨回忆。他们认为,这种效果将成为左右Oasis店铺革新的主要因素,每个店铺都抓住Oasis精髓,在橱窗设计之中溶入荒诞的艺术元素,并充分利用各种道具,以强化其独特性。

  调查期间,我们还注意到众多媒体对Oasis的赞美之词:“所有设计都力图体现当季和时髦的感觉,并不断进行革新,加之色彩强烈介入到整家店铺的各个地方,最终引导独特的Oasis潮流。流行式小店样的货品展示,色彩的巧用,活泼的展台和时髦的独特的平面设计,所有这些因素都使Oasis店铺设计达到独一无二,与众不同。”

  结论是:Oasis正处于一个未来利润不断增长的极佳的状态,目前被多元化市场支持的业务和产品的发展将确保Oasis这个品牌继续主宰时尚潮流。

  但是这一切光环都在“奥诗裳”操控的“泔脚衣”“循环使用”,以及类似于“处女膜修补”的“泔脚衣充新品销售”的行为前黯然失色。

  苏珊说,她之所以“造反”,缘起于公司对她一贯的蛮横无礼。

  由于长时期的体力透支、低收入状态得不到改变以及“受气”,苏珊一直想辞职,但一直作不了最后决断。

  那几天她累得实在受不了,她的主管朱迪(Judy Fan)见她趴在桌上,面色憔悴,就劝她回去休息,一回家就发烧,没料到烧还没退,公司就一个劲地催她上班,并且不顾她还有“7天调休”的事实,把其中一天的休假定为“旷工”,怨气加上委屈,苏珊和公司的关系一下子紧张了,一气之下就辞了职,接着又为了移交事项,双方很不愉快,有鉴于老板朱俊豪 (Dominic Chu)和“行政经理”朱迪动辄以“记录档案惩罚”、“公安局报案”和“开除处理”相威胁,苏珊干脆找到媒体抖搂了内幕。

  调查需要证据。在苏珊提供的证据中,最令人信服的就是她从公司直接取出的原始凭证,那就是成捆成叠的通过公司总部和卖场之间的POS机打出的“借衣、还衣、再进入卖场”的“四联单”。

  我们仔细地端详着“四联单”,阔度为8厘米,长则不论,抬头为Oasis。

  若以上海某报社所借单据为例,第一联从“巴黎春天”的Oasis专柜的专用POS机打出,Oasis的抬头下是一行小字:上海巴黎春天淮海店。

  然后是醒目的“转出”两字。下面依次是——转货单号码、送货单号码、对方转货单号码、转货日期(此单为2004年10月4日)、员工号码(1120049),接着又是醒目的黑体:到:报章杂志传播媒界(介)

  最后详列的是货号、尺码、数量、单价和金额。

  仍以这家报社这张转货单号码“SHWPT000832”的借衣单为例,苏珊解释说,第一联说明这批时装从“巴黎春天”的专柜提货(转出),转出单由专柜的店员打印,共三件时装,编号分别为“4004740”、“3003311”、“2004700”。

  苏珊解释说,按该公司的编码规定,“4”为首码的代表真丝服装;“3”为首码的代表裤子;“2”为首码的代表半身裙;“1”为首码的代表外套和大衣;“5”为首码的代表针织服装;“6”为首码的代表T 恤;“7”为首码的代表连衣裙;“8”为首码的代表Oasis时尚手袋;“0”为首码的代表披肩;“9”为首码的代表围巾或皮带。

  这张借衣单表明该公司在2004年的10月13日向这家报社借出了真丝服装一件、时装裤一件、时装裙一条。

  借衣经办人为这家报社周刊部的殷某(签字为证)。

  按公司借衣规定,第一联从专柜打出后,必须到公司总部(新华联东大楼12楼C)苏珊处办理“总部确认单”,于是就有了第二联的“转入单”,表明这批服装经公司总部同意由专柜借给了传媒,货品编号、尺码、数量、单价、金额必须和第一联吻合。

  第三联为“归还单”,公司规定,所借衣服归还时必须到总部办手续,由苏珊负责清点数目、验证使用程度,然后由总部POS机再打出“转出单”,表明被使用过的时装经Oasis公司确认后又返回“卖场”了,即由媒体(使用者)经公司转出到专柜。第四联又是“转入”,也就是“泔脚衣”转入卖场冒充新品后,由卖场专用POS机再次确认,上柜卖出。

  由是完成第一个循环。

  “为什么说是‘第一个循环’呢?难道说它们的旅行还没有结束吗?”我们困惑地问。

  “是的”,苏珊说,“因为是时装,所以经过第四联‘验明正身’后再做‘处女售’时,很可能还没来得及卖出去就又被媒体看中,又借了出去,就像一个‘新娘’,被人租赁后反复嫁来嫁去,早已不是新娘了,可每次经过乔装打扮后,大家都还以为她是新娘,其中的猫腻当然只有老鸨知道了……”

  “你刚才说什么‘处女售’,是不是说这样的‘泔脚衣’都是不打折扣,当作新品卖掉的?”

  “是的!”苏珊肯定地回答:我是最清楚的,Oasis的新品永远不打折的!

  “那么,在你工作的期间,一年之中有多少这样的‘泔脚衣’流通上柜呢?”

  根据苏珊计算,以每周七八十件计,一年至少有4000多件(次)在全国近百家“Oasis专柜”流转,亦叫“调货”。可怜那些仪态万方的影视演员、电视台节目主持人、T形台的模特、数不胜数的外景记者、时尚杂志的“服装平面模特”和编辑、数不胜数的文化娱乐记者,哪里会知道他们都是穿着“泔脚衣”摆功架、拗造型,真所谓“云想衣裳花想容”,无人知是“泔脚”来,由于“想当然”,他们以为从“巴黎春天”和其他名店专柜借出的当然都是新品,怎么可能会有“二手货”甚或N手货。

  苏珊说,细细想想简直就是活脱脱的“Oasis版皇帝的新衣”!而她就是那个揭穿皇帝“新衣”的小孩。

  令人惊骇的是,Oasis泔脚衣流通量相当大,影视剧剧组的外借量尤其大,往往都是几十件一借,2005年年初,电视剧《俏女冲冲冲》剧组来借时装,一口气就借了60多件(套),苏珊说着随手就翻过一叠单子,时尚杂志《露茜》某编辑在2005年2月21日那天,一下子就向苏珊借了36件时装,大衣、呢裙、呢裤、羊毛衫、真丝服装、时尚手袋……几乎都全了。

  但这里存在一个问题,我们说,新衣领沿都有簇新的“吊牌”,一件新衣被反复借穿,吊牌怎么办?借穿时是拆去还是保留?若拆去,则怎么归还;若保留,穿的时候岂不芒刺在背?

  苏珊听了笑笑:对我们成衣销售商来说,这些都是太小的事情,按规定,时装外借,吊牌的确是不能动的,但是,这些都只是“规定”而已,首先,我们的外借衣服被拆去吊牌的甚多,使用者一般都是吊牌拆下留着,等到还衣服时,把吊牌夹在衣服里,以便我们辨认就可以了;至于保留吊牌,其实并不影响穿着,我们公司里穿样衣,大家都不拿去吊牌,已经习惯。

  反正吊牌本来就是我们公司的囊中之物,专柜店员的一个寻常工作,就是用“钓鱼线”重新给泔脚衣系上崭新的吊牌,不足为奇。

  从此不信“奥诗裳”?

  “四联单”上凡是打上“OK”字样的表明一个“借、还、售”过程的完结,这样的单子公司向来是不存档的,也算是“利用职务之便”吧,为了揭露黑幕,苏珊的手提包里,类似的“四联单”一抓就是一大把,仅那天,她带来的单子就涉及泔脚衣两百多套(件)。

  为核实真相,苏珊以前的两位同事“很隐蔽地”同时也“很不情愿”地分别接受了我们的询问。

  一位男同事(遵其要求,隐其姓名)断然否定了苏珊的说法,声称Oasis绝对不可能有“如此下作的行为”,服装在销售过程中有多向的流通很正常,门店之间的相互调剂也很正常,媒体“绝对不能相信一个因为负气而离开公司的人!”

  “但是请问怎么解释由贵公司的两部POS机打出的物流‘四联单’呢?”我们问:“我们手中的‘四联单’上张张都有媒体经手人员的亲笔签字,而且最后一联总是‘转入’‘巴黎春天’和‘百盛’一类的大型卖场,请问它们是去‘闲逛’的吗?如果是去‘消毒’的,请问你们专用的‘巴黎春天’的消毒场所和消毒设备在哪里?消毒档案又在哪里?如果是去销毁的,请你告诉我们,‘巴黎春天’的焚衣房又在哪里?而且销毁又为什么并且又怎么可能选择在那么高档的商场进行?!”

  男同事无言以对,声称并不了解更细的情况,“啪”地挂断了电话。

  一个嗓音甜润的女同事在手机里的谈吐非常谨慎,她一方面承认确有“货品”被各种媒体借来借去的现象,并称这在大陆服装界是公开的秘密,不值得大惊小怪嘛,同时也不否认这些屡借屡还的“货品”最后一站走进“巴黎春天”,走进其他商场被原价销售的“可能性”,但是她又认为:“这是公司的内部事务,轮不到媒体来指手画脚!”

  我们知道,因为利害关系,想从公司现职管理层得到明白无误的信息,不啻是“与虎谋皮”。

  但是,最后“摊牌”的时候终于来了。

  经过苏珊的努力,我们终于找到了当初因为工作流程而和苏珊密切联系,现在已经离开“奥诗裳”的3位曾在“巴黎春天”奥诗裳专柜工作过的柜台小姐。

  在滤去了很多对资方的共同的抱怨后,我们将采访录音整理如下——

  第一位:小J

  “……货品外借的过程一般都是这样的,媒体借衣一般都是先和苏珊电话联系,得到她的口头同意后就来门店(专柜——记者)看样,喜欢哪件哪套就当场拍定,由我们打出‘转出单’,他们(媒体)签字,得到公司(总部)确认就可以借走了……还回来的衣服都很脏,一般都是通过快递送过来的,一大包一大包,啥人晓得啥人穿过的?苏珊没有说错,特别是各种吊带衫,气味熏人,又脏又皱,汗酸味很重,但我们有办法,用蒸汽熨斗一烫,就什么味道也没有了,什么皱纹也没有了,用‘钓鱼线’换上新吊牌,就和新的一样,工商局也看不出!……它们有可能刚刚挂出来又被借走了,也可能挂出以后就卖掉了,当然是原价啰,我经手的嘛!公司怎么会吃亏?至于数量吗……我印象里每个星期平均也就六七十件,我们这里没有记录,记不确切……当然我们这里也卖新品,不是光卖旧衣服的……”

  第二位:G

  “……我觉得苏珊的说法有遗漏,公司的货品分‘样品’和‘货品’,样品是光借不卖的,老是在媒体内部循环使用,当然是永远不洗的,一洗还有什么噱头?但是样品数量很少,一种款式通常只有一件!它是不洗的,脏到实在太脏了,就折价卖给职工,非常便宜,二折甚至一折,我们洗洗再穿。但是货品不一样,它们比较多,一个款式可以有几百件,全国门店一分摊,每家一般都可以分到四五件……借出去的货品,回来后又借出去,或者原价卖掉,这是不稀奇的,‘巴黎春天’名气大,啥人会怀疑?!最有趣的是它们还常常跑到外地去,外地门店来调,我们就通过火车托运或邮寄,大包大包地打到外地去,到了外地,就在外地借来借去,我们管不着了,它们常常在外地的Oasis门店被原价卖掉了,谁知道它们穿过不穿过?……”

  第三位:M

  “……她们两位说的也有遗漏,穿过的衣服回来后,除了用熨斗烫,不少衣服‘脱线脚’了,这种现象‘吊带衫’最多,我们就用针线补几针,就一点也看不出了。因为侬穿伊穿大家穿,不但脱线脚,而且还抽丝、脱边甚至脱襻(环),我们就修理一下,谁也看不出了……(货品)就是味道不好闻,凑近闻,就可以闻到烟味,现在那些女人‘盎三’(沪语讨厌的意思——记者),都喜欢抽烟,时髦,有的货品被火星烫坏了,只好申请报废,怎么补也不行了……还有几次衣裳上还有口红印迹和粉饼印,我们只好去洗,洗清了,熨平,再挂出去卖掉……”

  在苏珊的名片盒里,我们几乎可以找到全国大多数时尚杂志和娱乐媒体的编辑和记者(频繁借衣往来的有100多家)。他们知不知道这些内幕呢?知道了以后会是什么反应和感想呢?

  《上海星期三》记者夏菁岑听了以后觉得不可思议,“怎么可以这样不负责任呢?”她说,这样的事,圈子里听说过,大家以前都疑疑惑惑,不敢或者不肯相信,现在被你们活捉了,而且还是第一次……应该强烈谴责!

  《东方早报》人文新闻部副主任何涛听了以后感到震惊:客观地说,媒体和服装供应商有广告来往很正常。但是有两点是不该发生的,第一,穿过的旧衣不该再反复循环外借,特别是吊带衫、真丝裙子之类的,都是贴身穿的,大热天大家穿,又不准洗,多腻心啊,要预防传染病;第二,归还的旧衣不该不经消毒而原价卖出,这是最明显的坑害消费者行为。这样的事如果坐实,一定要群起而攻之,“太缺德了”!既戏弄了媒体,又欺诈了消费者。

  由此她还联想到当下时装业的“试衣现象”值得关注:一,被试的衣服(特别是贴身夏衣)是样品吗?如果是样品,那么千人穿、万人穿,传染皮肤病怎么办?二,如果不是样品,乱穿衣而且又流通,所造成的后果更不可控。

  著名时尚杂志《ELLE》、《炫色》和上海电视台《娱乐在线》频道与Oasis上海公司往来最热络,也是最大的外借户,当我们通过经办人的借衣签字而找到那些编辑记者、平面模特和节目主持人时,他们的反应首先是震惊,然后立即要求我们为他们隐去姓名——“已经穿过这种衣裳(指反复借穿的衣服——记者)到处招摇,还讲出去是很戆的!”

  “啊!魅力的泔脚!”一个只愿意透露英文名的外景记者Cherry Wu说:“Oasis的服饰的确很酷,我记得2005年Oasis London春夏系列主要有4个系列,甜美的‘天使爱美丽’系列;恬淡的‘运动贵族’系列;绚烂的‘布宜诺斯艾利斯’系列;神秘动人,媚人妖娆的‘游走阿富汗’系列,怎么,我没有记错吧!——天哪!”她很夸张地说:“我情愿你不去戳穿它的丑闻而一直让我穿它下去……”

  电视台的Amanda听了则连声抱怨Oasis上海公司对她们的隐瞒:我疑心病重,曾经多过嘴,就问过那个苏珊,给我们穿的是不是新品?她当时还信誓旦旦地说呢:刚拆箱,我们这样的大公司怎么可能给你们穿旧衣服!

  “我真想不通了”,她说,“这么好的品牌,在欧洲介挺括,一到我们这里竟然变成这副卖相!啥道理?管理混乱!”

  采访的最后一站是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赵皎黎女士。

  赵秘书长静静听完我们的陈述后,严肃地说,这样的黑幕闻所未闻。一般来说,这种由总部和门店之间“对打”的“四联单”应该很能说明问题了。难得这样的曝光,让大家也开了眼界。

  她认为,服装销售界的试衣制度也的确一直不完善,不让人试衣吧,“衣不合身不如死”,那是绝对不行的;让人试吧,又有卫生问题。

  但是Oasis的情况看来又不同,他那个“试穿”属于产品推介行为,这么大的规模这么大的量,而且反复地循环使用,很可能是各种皮炎的传播渠道。但是最为严重的行为是不经消毒(比如紫外灯照射)、不打折扣地在著名大卖场原价销售!

  且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三章——

  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第二十条 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很明显,”赵秘书长说,对照之下,Oasis上海公司已经违反了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属于数“罪”并犯。

  “对公司来说,守法的做法应该是先将被媒体反复使用过的服装(特别是贴身的吊带衫、连衣裙、真丝上衣、挂脖、露背小礼服裙等夏衣)消毒,然后说明原因,折价出售。”

  我们向赵皎黎女士告辞,并不准备告别Oasis,作为欧洲著名女装品牌,它在大陆已经初步打开了市场并且拥有了众多的“粉丝”。

  我们所要沉思的仍然是电视台的Amanda的抱怨——“我真想不通了,这么好的品牌,在欧洲介挺括,一到我们这里竟然变成这副卖相!啥道理?!”

  为什么?为什么总是“淮南为橘,淮北为枳”。(文中部分人士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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