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敦煌市沙州镇个体人员佘吉梁被敦煌市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揭开了赵某强暴一对同胞姐妹后的诸多隐情。不可思议的是,这对姐妹(事发时姐姐18岁,妹妹11岁)遭遇不幸后,继而堕入迷途,竟被佘吉梁“霸占”1年半时间。究其因,嗜酒如命的父亲错交朋友,“引狼入室”,同时,单亲家庭缺失亲情、教女无方也成为姐妹俩自我迷失的因素之一。
两女家中被糟蹋
12月16日清晨,敦煌环卫工洪喜章跟随垃圾清理车清理街上的垃圾时,身心都在发颤。5个月以来,幼女傈雯遭人糟蹋而失贞的事情给他头上罩上的阴云挥之不去,想起那个和他称兄道弟却在他眼皮底下糟蹋女儿一年半时间的“恶魔”佘吉梁,就有一股怒火从他心底蹿到脑门。此前11月21日,佘吉梁被判刑后提出上诉,他浑身不自在。
洪喜章发现女儿被佘吉梁强奸,是在5个月前。
7月中旬,久旱不雨的敦煌热得像蒸笼,偶尔光顾市区的阵风也如蒸气般让人难受,市民大都不愿上街。沙州镇红当巷的一间出租屋里,洪喜章的小女儿傈雯抱着手机玩兴正酣。无意间,洪喜章看到女儿和一个男人网聊的一段文字,字里行间竟充斥着成年人看了都面红耳赤的挑逗言词,而那个男人,竟是和他深交两年多、经常光顾他家的养鸡专业户佘吉梁。
眼前的这一幕激起洪喜章的怒火,他拷问女儿,女儿断断续续地哭诉了她被佘吉梁强奸、多次发生关系的遭遇。女儿还哭诉,姐姐傈芸也被佘吉梁强奸了,而且,大多时候是在他们家。
小女才13岁,她今后的路咋走?洪喜章犹豫再三,7月16日向敦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报警。警方当日立案展开调查,犯罪嫌疑人佘吉梁被刑事拘留。
面对警方的讯问,佘吉梁对自己和傈雯、傈芸姐妹俩长期发生性关系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其辩称对方都是自愿的。
这起案件震惊敦煌市司法机关,公安、检察、法院等办案机关快审快结,履行侦查、审理程序。11月21日,敦煌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佘吉梁有期徒刑10年,但佘吉梁不服提出上诉。
办案机关查明,2011年11月的一天晚上,佘吉梁到洪喜章家中饮酒后留宿,至凌晨3时许,趁洪喜章、傈雯、傈芸姐妹熟睡之机,强行与这对姐妹发生性关系。当时,傈雯才11岁。此后至2013年6月底,佘吉梁多次在洪喜章家中、沙州镇出租屋、野外等场所与傈雯、傈芸姐妹俩发生性关系,其中多次是在洪喜章酒后酣睡之时。
交友不慎埋下祸根
佘吉梁最终会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可是,一对姐妹先被强奸后被诱奸并被他“霸占”一年半时间,她们的父亲却一直被蒙在鼓里还继续与佘吉梁称兄道弟把酒对饮,到底是谁酿造了这场悲剧?
自从事情败露,洪喜章感到屈辱、恼怒,冷静下来想一想,他也很自责。整个事件是因他而起,其中也夹杂着这个单亲家庭中潜伏已久的种种因素。
两年前已步入不惑之年的洪喜章,本是敦煌市黄渠乡农民,21年前与妻子成婚后,1993年10月18日,长女傈芸呱呱落地,2000年4月,小女儿傈雯出生,为了这个家,夫妻俩早出晚归打理着庄稼,日子虽过得清贫但也安稳。
可是,2011年,洪喜章的妻子因病医治无效,撇下一双女儿和丈夫,还有一堆债务撒手人寰,父女三人的生活方式和人生轨迹由此彻变。经济上的窘困、失去老婆的伤痛,让洪喜章一蹶不振。他常常借酒消愁,又常常酒后将心中的怨气撒在一双女儿身上。
“洪喜章经常喝得醉醺醺回家,顾不上照顾女儿还经常呵斥训导她们。”这是洪喜章给村民留下的印象。
痛失母亲,父亲落魄,让这个家更是雪上加霜,日子过得紧巴不说,一双女儿的心态也由此发生了变异,她们受了委屈不敢给父亲说,在思想和生活方式上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惯。洪喜章借酒消除对亡妻的思念和对生活的忧愁,可他毕竟是个四肢健全、正值壮年的男子汉,日子总是要过下去的。靠耕种几亩薄田不能偿还债务,难以满足正常的生活需要,清醒时候的洪喜章开始在周边寻找打工机会养家。于是,在农闲季节,洪喜章东奔西走在城乡的一些工地上打工,佘吉梁由此走进了他的生活。
敦煌市西北60多公里处的黄渠乡境内,在清雍正五年时曾建有一座重兵把守的城堡,名“黄墩营堡”。为解决守军用水,清廷由党河开渠引水,直通黄墩营,这条水渠就取名黄渠,黄渠乡因此而得名。黄渠乡境内水草丰茂,农业较为发达。1998年,一名身有残疾的黄渠乡农民承包了这里的一片湖滩养鸡,此人就是佘吉梁。
现年49岁的佘吉梁,在15岁时因车祸辍学后在家务农,1993年至1998年又因车祸造成身体轻微残疾。务农存在障碍,他便经营些生意,养鸡十多年虽未发大财,却也有收获。
“身体残疾心术也不正”,离婚后独身多年的佘吉梁的人品在乡邻中颇有微词。2011年8月,佘吉梁在鸡场修建鸡舍雇工,洪喜章受雇打工。那段日子,洪喜章因妻子去世心情不好,经常喝酒解闷,与爱喝酒的佘吉梁情趣相投,经常把酒对饮,但拳低量小的洪喜章根本不是佘吉梁的对手,经常被灌得烂醉如泥。
洪喜章和佘吉梁的交情,在洪喜章离开鸡场之后延续着,两人经常在洪喜章家中对饮。一个借酒消愁,一个心怀不轨,大多时候,佘吉梁买酒买肉,又总会在酒后借宿洪喜章家中。
俗话说,交友不慎贻误一生。洪喜章对佘吉梁的极度信任和依赖,给这个本来不幸的家庭再度埋下了祸根,一边是一双失去母亲的女儿,一边是一双正在悄悄逼近的罪恶的黑手……
引狼入室毁了一个家
2011年11月,敦煌农村严寒袭人,傈雯和傈芸姐妹俩的命运,就在这个月的一天晚上彻底发生改变。
那晚,佘吉梁再次提着酒肉来到洪喜章家,和往常一样,不费多少功夫,洪喜章就在佘吉梁假意的恭维中醉倒在火炕上。
“我父亲酒量小,喝醉睡着了就叫不醒来。”在傈芸的印象中,父亲逢酒必醉,佘吉梁和父亲关系好,是客人,酒后在家睡觉更是正常不过。可是,幼稚的傈芸、傈雯和她们的父亲压根也没有想到,佘吉梁的来访,隐藏着他蓄谋已久的阴谋,爆发就在当晚。
当晚,在洪喜章家中的火炕上,佘吉梁和洪喜章同盖一床被子,傈芸、傈雯姐妹同盖一床被子。傈芸记得,大概在后半夜3时左右,她在睡梦中感觉有一只大手在自己浑身上下乱摸,迷迷糊糊醒来时,那人把她压在身下,并动手脱她衣裤。虽然在漆黑的夜晚看不清对方的模样,但她在推搡中揪住对方的卷发后便知道此人是佘吉梁。
傈芸惊叫着,用尽全力推搡,但兽性大发的佘吉梁控制了她的手脚和嘴巴,任凭她极力挣扎也无济于事。妹妹傈雯受到触碰被惊醒,发现有人欺负姐姐便喊叫父亲,但姐妹俩的举动并没有影响佘吉梁的兽行,因为三个人都很清楚,洪喜章在酒后根本无法叫醒来。傈芸已经无力挣扎,含泪忍受了摧残。
得逞后的佘吉梁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转身将11岁的傈雯压在身下,重复着刚才发生在姐姐身上的一幕。傈雯感觉下身痛得厉害,忍不住哭出声来。面对傈雯的责骂,佘吉梁不为所动,已经精疲力竭的傈芸耳闻目睹佘吉梁对妹妹的兽行,不仅难以阻挡,就连声音也喊不出来了。“当时突然感觉很怕很怕,脑子里没有了反应。”傈芸向办案人员回忆说。
一对姐妹就这样惨遭父亲朋友的蹂躏,她们虽然反抗过、挣扎过,但在佘吉梁看来她们更软弱好欺。四五天之后的一个晚上,佘吉梁照旧提着酒肉来到洪喜章家中喝酒,看到父女三人对那晚的事情只字未提,佘吉梁更加肆意妄为,照旧灌醉洪喜章像在自家一样睡觉,重复了上一次的兽行。这一次,姐妹俩虽然少有挣扎,但没有喊叫,也没有泪水。
一周后,佘吉梁再次在洪喜章家的火炕上故伎重演。
不幸姐妹走上迷途
从第一次的被强迫,到第二次的默默忍受,已经是成人的傈芸不再拒绝,而年少稚嫩的傈雯害怕父亲的斥责,也怕那个大佬(当地人对叔叔辈男子的称谓)到处声张,面对佘吉梁的兽行,她也逐渐变得顺从或麻木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佘吉梁的肆无忌惮,这对姐妹的心理也发生了扭曲,有时候,她们竟渴望佘吉梁前来,甚至主动邀约。
一对原本是受害人的姐妹,在人生路上失足迷失,越走越远。
据傈芸陈述,佘吉梁此后毫无顾忌地频繁来到她们的家,每一次都是用酒肉灌醉她们的父亲,每一次都在深夜与她们发生性关系,而每一次都是她们的父亲在身边酣睡,在她们家里发生性关系的次数不下10次。
傈芸说,佘吉梁在她们家和她们发生性关系,有时在厨房火炕上,有时在厨房套间里,有时候还在摆放着她们母亲遗像的房间里。
2012年1月中旬,洪喜章在环卫部门找了一份临时工作,便将承包地租赁给他人,在沙州镇租借平房,带着一双女儿栖身于城区。在这个临时的家里,佘吉梁依旧是常客。据佘吉梁和傈芸姐妹俩陈述,每次见面时,佘吉梁总是先“照顾”傈芸,后“照顾”妹妹傈雯,对她们产生诱惑的,除了复杂的心理、生理因素外,还有佘吉梁的小恩小惠。
2012年4月,佘吉梁在沙州镇租房,傈芸和傈雯分别多次登门。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傈芸在敦煌市区找了一份工作。自此后,两个男人和一对姐妹因工作、上学、租房,在时间和空间上有了空隙,使得佘吉梁和这对姐妹之间的约会方式和场所发生了更大的变化。在一年半时间中,佘吉梁和傈芸、傈雯时不时电话邀约,在不同的地点、甚至野外重复着两厢情愿的男女之事,身为小学生的傈雯竟在电话和QQ聊天中向佘吉梁发出“我想你”的讯息。
2012年8月,佘吉梁退掉城里的出租屋回到鸡场。据他供述,傈芸、傈雯隔三差五单独约他到城里发生性关系。
“我刚开始是被强迫的,他平时关心我照顾我,慢慢地我就对他产生了感情,所以我给他发信息想让他来陪我。”傈雯说。
一个离异的老男人和一对小姐妹频频往来同住一屋,明眼人看着都犯忌,可是,在自己眼皮底下延续了一年半时间的这场闹剧,洪喜章却全然不知,而且面对期间的一些怪事,他竟未生疑心。
“我租住的房子里摆放着一张单人床、一张双人床,每次和佘吉梁喝酒,我喝醉了什么都不知道,第二天醒来发现我睡单人床,佘吉梁和我的两个女儿咋睡我说不上。”直到事发,洪喜章才知蹊跷所在。
据洪喜章租住房屋的房东讲,佘吉梁经常找洪喜章喝酒,有时和洪喜章父女同住,有时在洪喜章不在家时与他的一双女儿同住,他曾向洪喜章的一位叔叔提及过此事,但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这位房东还说,这对姐妹俩曾向他透露,佘吉梁每次来找她们时都会给她们些钱,对她们挺好的。
“父亲经常嫌我这做不好那也做不好,我就经常不回父亲租的房子住。”与此同时,傈芸的心态已发生不小变化。
2013年春节,傈雯告诉佘吉梁,姐姐还跟其他男人有关系,佘吉梁和傈芸的约会由此中断。今年6月,洪喜章一家搬迁到沙州镇另一处出租屋。6月24日晚,佘吉梁骑乘摩托车进城,拉载傈雯到郊外的河堤上发生了性关系,次日凌晨1时许,洪喜章酒后打电话,佘吉梁来到洪喜章的出租屋,在洪喜章入睡后和傈雯苟合,这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一个家庭就这样被撕裂得面目全非。
洪喜章认为佘吉梁害了他的一双女儿,要求严惩这个恶魔。可是,法律只能尊重事实。傈芸已是成年人,且双方多次发生的性行为属自愿。法院最终认定,佘吉梁对傈雯实施强奸时,傈雯不满14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应从重处罚,故于11月21日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从被强奸到自愿发生性关系,这对姐妹俩的内心世界和人生轨迹已经彻底变轨,这与她们软弱、好奇的性格和心理有关系,与这个单亲家庭不当的家教也不无关系。”酒泉市一位妇联干部如是说。(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记者 董开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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