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315频道

周六福、中国黄金、卡地亚等珠宝品牌上质检黑榜


[ 中国品牌总网      更新时间:2014/7/1  ]     ★★★

        摘要:昨天,省工商局和省消保委联合召开通报会,近期流通领域黄金珠宝饰品抽检结果表明,在抽取的23家经销单位销售的92批次商品中,不合格48批次,合格44批次,批次不合格率52%。不合格的品牌中,包括了像周六福、中国黄金、明希等知名品牌,老凤祥、越王珠宝等品牌合格。

    昨日(6月30日),浙江省工商局公布了近期在浙江范围内开展的对黄金珠宝饰品跟踪式抽检结果,在抽取的23家经销单位销售的92批次商品中 (其中贵金属19批次、珠宝玉石73批次),不合格48批次,合格44批次,批次合格率仅47.83%。抽查不合格的项目包括:名称、质量、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标准编号、厂名及厂址或销售企业的名称及地址和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等,其中因为各种标示与标签的不规范而导致产品不合格的案例占据多数。

   标识混乱  问题饰品“身份证”多不合格

  在购买黄金珠宝时,很多消费者首先看标签,假如这张“身份证”不合格,该如何是好?据检测,这次有47批次产品均为商品标识不合格。另有台州椒江金老爷珠宝商行销售的一款“中国黄金”金Au750锆石戒指以人工宝石“合成立方氧化锆”冒称天然宝石“锆石”涉嫌以假充真。

  本次抽查检验中贵金属饰品有的未标注材料名称、有的未标注材料纯度、有的甚至材料名称和纯度都未标。如“浙江世元贵金属有限公司杭州拱墅分公司”销售品牌为“中国黄金”的产品,标注为“PT950戒指”,而按照规范应当标注为“铂950戒指”或“铂Pt950戒指”。

  珠宝玉石饰品中还有不少珠宝玉石名称标注不正确,有的笼统标“玉”,有的标“黑幽灵”、“钛晶”等,有的甚至将“合成立方氧化锆”标成“锆石”。

  “贵金属和珠宝玉石饰品的材料名称、材料纯度是用来反映产品真实属性,标注不规范导致消费者购买时无法了解饰品的真实属性。”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还有一些不合格的饰品未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如杭州市下城区鑫宝珠宝店销售品牌为“周六福”的“金750吊坠合成立方氧化锆”、“翡翠挂件”产品未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甚至有经营者自己也不知道饰品是否合格。

  此外,这次抽查检验中发现质量不合格的饰品绝大部分是未标注质量,如“杭州市下城区鑫宝珠宝店”销售品牌为“周六福”的“金750吊坠合成立方氧化锆”产品未标注“质量”,“温州开太百货有限公司”销售品牌为“南亚”的“G750和田玉吊坠”产品“质量”标注不正确。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这次抽查发现温州中金黄金有限公司”销售品牌为“中国黄金”的“PT900钻石女戒”、“G750钻石戒指”产品,“台州新锦江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 “Pt900钻石戒指”、“750钻石戒指”产品,均未附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投诉同比增长 企业管理不规范

        据统计,去年浙江省限额以上贸易企业的金银珠宝类零售额达180.3亿元,同比增长34%。同时,去年全年,浙江省12315系统收到首饰类商品投诉642件。今年1~6月,首饰类商品投诉32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5.6%。

       据了解,受去年金价持续走低造成的基数较高因素影响,今年以来,浙江省金银珠宝类消费增长趋缓,增幅回落巨大。5月,限额以上批零企业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15.4亿元,同比下降10.8%,上年同期则增长42%。

     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吴国升亦公开表示,此次抽检超过半数商品的标识标注不合格,揭示出其背后存在的行业企业经营管理模式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

    据统计,去年浙江省限额以上贸易企业的金银珠宝类零售额达180.3亿元,同比增长34%。同时,去年全年,浙江省12315系统收到首饰类商品投诉642件。今年1~6月,首饰类商品投诉32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5.6%。

    针对首饰类商品投诉的增多,吴国升认为,问题还是出在管理上,“部分品牌企业 (其中不乏全国性知名品牌)为追求规模快速扩张而采取加盟店经营模式,对加盟一方采取放任管理,在进货渠道、合格检验、标签管理、商品知识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均不作认真把关,导致最基本的标识标签问题出现大面积不合格,需要引起行业的高度警醒。”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可口可乐公司果汁标签或涉嫌虚假宣...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圣元被指奶粉OEM品牌换马甲打擦边球...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