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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的危险字眼:愿意承担风险


[  商务周刊    更新时间:2005/9/19  ]    
     文/弗洛蒙德•马里克(Fredmund Malik)

  欧洲管理学大师,本刊专栏作家。现任教于瑞士圣加勒大学、奥地利因斯布鲁克大学和维也纳经济大学,目前还担任奥地利铁路公司董事局主席等职

  人们可以凭理智或直觉做出决定。但是,一定要根据这一决定的性质,明确了解并正确估计一个决定背后的风险。

  近年来,人们急切地呼吁企业家和经理人应勇于承担风险。对许多人来说,有开拓精神、有创新能力、有远见、敢于承担风险、有活力的人,是发展新经济的驱动力。在此方面,欧洲也落后于美国和亚洲一些新兴国家,这些愿意承担风险的人似乎就是促进全世界企业发展的尚方宝剑。

  但是,人们到底在呼吁什么?企业家和经理人真的愿意承担责任吗?如果他们愿意的话,他们是什么类型的企业家和经理人,是合格的还是不合格的?他们是那些显示自己能够成功地渡过两三次危机的人,或者是那些破了产的人,或者是在出现难以预测的困难时成为权利交接候选人的人吗?如果我们不能对这些问题进行回答,说明我们对风险的现象根本不了解。

  合格的企业家对风险确实有矛盾的态度。他们知道没有风险就没有成功,但他们也知道,正是风险促使企业走向衰败。因此,他们懂得必须分清不同类型的风险。一般来说,有四类风险,要必须十分小心把它们分离开来。

  就其本质而言,有一种风险是所有商业活动始终不可避免的:破产的风险,这是永恒存在的风险。众所周知,商场上风险重重,多得许多人都难以想像。任何事情都有不确定因素。在商业世界,不管年度账目有多么令人满意,在每个新年除夕之夜,所有的商业指数都被悄悄地还原至零,挣扎和奋斗又开始了。那些必须完成资产负债表,特别是那些必须用自己的钱来做事的人深知此道,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们对“经济观察家”所谓企业家和经理人要敢于冒险的呼吁抱有怀疑的态度。第二种风险要比第一种风险更大一些,但是能够承担得起的,因为这类风险并不致命,大家都会遇到这种风险。企业家对这种风险也不必在意,一个人有10万年收入,拿出一千去赌场赌博,也许他会把钱输光,但他一般不会因此而被摧垮。实际上,他所冒的风险当然不是一千,而是两千,因为他必须付税。但是基于他的收入,这种损失是可以克服的。

  第三种风险也比第一种风险要大,而且是绝对承担不起的,因为这种风险一旦证明是严重的话,那么打击将是致命的。在任何情况下,不管赢利的机会有多大,不管那些连对商场上一般风险水平都意识不到的人要求什么,都不能冒这种风险。

  披着科学外衣的理论无论有多深奥都无济于事。考虑可能性也无济于事。需要问的问题不是“风险可能有多严重”,应该问的问题是:“不管可能性有多大,如果这个风险很严重,我会处于什么境地?”

  这并不是说在理论上不应该考虑做这类生意。但是,与其绞尽脑汁去考虑可能性,还不如考虑如何把第三种风险变成第二种风险,方法是通过制订合同,或者通过与商业伙伴合作,或者找一些愿意承担风险的白痴,就像1990年代许多银行在房地产业,或稍后一些的对冲基金融资和风险投资行业所做的那样。

  最后,还有第四种风险——这种风险是必须要冒的,因为没有选择。但是,这种风险不能叫企业家风险或拟定风险。这叫命运,绝望或悲剧。希腊悲剧和许多莎士比亚的悲剧都涉及到这类风险。它使这些作品激动人心,引人入胜,确切地说,是充满悲剧感。这些悲剧可以让人看,但只能在剧院里,不是在自己的公司里。一般来说,最后这类风险是以前犯下的错误和忽略管理和商业活动规律所导致的结果。过去,一个人不假思索地说A、B、C,现在他不得不接受X、Y、Z。

  那些处于没有风险的位置但经常高声嚷嚷着要求企业家承担风险的人,必须分清这四类风险。除了处理案子的律师,没有一个人可以从资不抵债的公司状况获得任何利益。如果年轻人被诱惑性的口号所骗而去冒不必要的风险,那么,他们就不仅做出了牺牲,也失去了创业的动机。(翻译/章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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