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共同社消息,日本大阪国税局日前对松下公司进行税务调查后发现,其2012财年起的两年报表中,松下与海外子公司间的交易漏申报约1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6亿元)。
据悉,大阪国税局认为其中约3000万日元是属于恶意隐瞒的瞒报收入之举。由于瞒报部分与过去的差额相抵,追缴税额包括加重税在内预计仅约为2亿日元。
相关人士称,松下承担约百亿日元的多家海外子公司商品开发费,但大阪国税局称“这相当于给子公司的补贴款”。其中约3000万日元本应属于无法认定为经费的交际费等,国税局认定松下将之算作其他经费项目而压缩了收入。
松下2012年也曾被曝在与海外子公司交易中漏报约110亿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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