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教授马丁·L·魏茨曼发表了《共享经济》一书,提出了共享经济新理论。
魏茨曼认为,传统的资本主义经济是一种工资经济,在这种经济体系中,员工得到的报酬与厂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没有联系,这样会导致工资的固定化,而且,当整个经济处于不健康状况、如总需求下降时,公司或商号为维持既定的产品价格而缩减生产规模时,势必会造成大量失业,而政府采取的防止经济衰退的措施又会导致通货膨胀,结果导致失业和通货膨胀并存。魏茨曼建议实行共享经济制度,使工人的劳动收入由固定的基本工资和利润共享部分组成,这样对公司或商号来说,只要增加的收益大于劳动边际成本,它们就对劳动力有需求,继续招聘员工。当总需求受到冲击时,公司或商号可以通过调整利润共享数额或比例来降低价格,扩大产量和就业。在魏茨曼看来,共享经济具有兼顾保证充分就业和抑制通货膨胀的双重作用。共享经济论提出后,引起西方国家政界和经济学界的广泛注意。1986年,英国首先实行了共享经济制--以利润共享制取代固定工资制。具体内容是:工商企业的雇主不再把雇员的原固定工资全部支付给雇员,而是将其中的2/3确定为固定工资,余下的1/3则同该企业的利润挂起钩来,由企业利润的多少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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