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原定于2005年10月1日执行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将延迟至明年6月1日执行。
广州:鲜奶企业“两手准备”
广东省奶协副理事长王丁棉对此表示乐观,他认为,“禁鲜令”的暂缓实施,意味着事态有可能出现转机。而广东不少鲜奶企业的反应依然平静,他们表示会做好两手准备。
据了解,广州燕塘、香满楼和光明等鲜奶企业日前都接到了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下发的2005年第57号文,该通知称:“鉴于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的库存旧包装未完全消化用完,为减少浪费,原定于今年10月1日执行的上述两个通则在地方质检部门的检查中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2006年6月1日。”这也意味着关于鲜奶标识的强制性规定可以延迟半年实施。
广州香满楼市场部赖顺权表示,这份通知并未实现鲜奶企业想达到的目的,据其了解,多数广州本地鲜奶生产企业都做了两手准备。
长期以来,香满楼等城市型乳企和伊利、蒙牛等基地型乳企两大阵营的界限十分清楚,两者的核心竞争力也完全不同:城市乳企的优势在于新鲜,在最短时间内将经巴氏灭菌的新鲜牛奶送达消费者,冷藏条件要求严格,价格较高,1升多在7元至9元不等;基地型乳企优势在于便捷,将北方牧场上大量奶牛的产奶通过超高温灭菌实现可长达半年的存放时间,常温存放,价格较低,1升装标价最低可到4.2元。
赖顺权表示,一旦取消“鲜奶”标识,原本阵营分明的鲜奶和常温奶混为一谈,消费者出现辨识模糊,鲜奶派多年苦心经营的鲜奶市场将拱手让给常温奶派。
一位广东知名奶企负责人表示,尽管不少鲜奶企业和地方协会一直都在争取解除“禁鲜令”,但目前光凭这份文件还看不清楚国家有关部门的态度,企业也只能先做好两手准备。有的企业因为感觉解除“禁鲜令”无望,在57号文下发之前就已经开始更换包装了。据悉,今年年初,中国奶业协会曾经拟定一份各地奶协联名的呼吁信,希望解除“禁鲜令”,该信已递交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并同时送往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等机构。
四川:乳企表示质疑
令人关注的是,由于57号文并未涉及到“指南”相关禁鲜内容的修改问题,四川乳协在下发给会员单位的文件中公开指责说,目前问题的关键不是“通则”是否被推迟执行,而是实施“通则”的“指南”的修改上。四川乳协认为,如此重大的决策,应予事前公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标准。
四川业内人士分析,禁鲜令打破了国内乳业界现有的利益格局,目前市场上将奶粉还原成牛奶出售的现象比较严重,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禁鲜令”的本意是要将以原奶和奶粉为原料的乳制品区分开,但在制订上却陷入了巴氏奶和常温奶区分不清的局面。
上海:禁鲜令打破现有利益格局
长期从事乳品行业咨询的上海铭泰铭观乳业营销咨询公司老总劳兵表示,禁鲜令打破了现有的利益格局,目前市场上将奶粉还原成牛奶出售的现象比较严重,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禁鲜令”的本意是要将以原奶和奶粉为原料的乳制品区分开,但在执行上却陷入了区隔巴氏奶和常温奶的误区,加上两大阵营所依靠的两大行业协会及分属的农业部和质检总局,加上为他们提供包装的利乐、国际纸业这两大包装巨头,禁鲜令的争论就演绎成了目前的局面。
厦门:牛奶销售商叫好
牛奶“禁鲜令”将推延至明年6月1日执行。对此,厦门牛奶销售商纷纷击节叫好,认为此举有利于中秋、国庆期间的牛奶市场平稳供应。
伊利厦门销售人员认为,自国家标准委去年出台“禁鲜令”后,争论一直未曾停止。延迟实行“禁鲜令”有利于今年秋、冬季市场的平稳运营。光明牛奶的一位市场经理也表示,相比于饮料,惯性消费在乳制品领域非常明显,很多顾客长年就只认准一种“鲜奶”;另一方面,即便是著名品牌的不同产品,市场反应也可能天差地别,如果将一种成熟产品的名称改变,即便配方、口味丝毫不变,销售量也很可能出现雪崩,因此推迟“禁鲜令”对于消费者和厂商都是好消息。
另一位市场人士进一步指出,应该真正规范“鲜”字标识的使用范围,规定采用新鲜牛奶为原料、巴氏消毒法和低温冷藏的牛奶才能叫鲜奶,清除那些使用奶粉还原牛奶但仍冒用鲜奶名号的企业。据业内人士介绍,去年国家颁布“禁鲜”令后,乳品加工的原料标准降低,一些企业大量使用奶粉生产还原奶,导致牛奶价格下跌。
对于“禁鲜令”延迟施行,厦门消费者的反应明显小于厂商。市民何女士对这一规定毫不知情,另一位市民吴先生则认为,产品名称有没有“鲜”字,对自己的消费不会产生太大影响,自己更关注的是乳制品的内在质量和口感。
相关背景:“禁鲜令”风波
2004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颁布两个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加工食品不得称“鲜”,而乳制品也在其列,因此目前市面上以原奶为原料、采用巴氏杀菌法、低温存放的“鲜奶”,都不得在名称中打上“鲜”字标签,这意味着城市型奶企多年经营的“新鲜牛奶”概念和市场优势一夜之间消失,遂引发行业强烈反弹。
“禁鲜令”一直有争议
王丁棉表示,在中国奶协递交给国家有关部门的呼吁信中提到,“鲜”字标识不应该“一刀切”禁止,而是应该真正规范其使用范围,规定采用新鲜牛奶为原料、巴氏消毒法和低温冷藏的牛奶才能叫鲜奶,将使用奶粉还原牛奶冒用鲜奶名号的企业清除掉。据悉,去年国家颁布“禁鲜”令后,乳品加工的原料标准降低,一些企业大量使用奶粉生产还原奶,进一步加大了牛奶价格下跌的压力。
奶业“禁鲜”大事记
①2004年10月底,上海奶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顾佳升接到广州某乳品企业负责人的电话,来电人称,听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从2005年10月1日起乳品包装上不能标示“鲜”字的决定,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编写的《指南》中认为巴氏杀菌乳和超高温灭菌乳在营养上是一致的,以及经加热的食品就不能称鲜。
②2004年11月25日,广东省奶协和广州市奶协对《指南》作出更为强烈的反应。广东省、广州市奶协对反禁鲜表示将继续抗争到底,声称必要时将会考虑启动向全国人大申诉的程序。由此引发了一场全国性的反禁鲜舆论大讨论。
③2004年12月3日,由于上海、四川、广州等省、市地方奶协对《指南》的强硬态度,以及新闻报道所造成的压力,《通则》的贯彻问题和《指南》的禁鲜问题,已引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④2004年12月6日,针对12月3日国标委及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强硬态度,北京市、上海市、西安市、杭州市、广东省、四川省、江苏省、新疆等8个省市地方奶协负责人云集北京圆山饭店共同出席参加了“学习通则推动奶业健康发展专题研讨会”。这次会议被人们称之为地方奶协结盟维权会议,八省市奶协携手将中国的反禁鲜推向新的高潮。
⑤2005年1月8日,中国奶协邀请卢良恕、刘更另、张子仪、洪绂曾和骆承庠5院士、专家听取了对学习《指南》的报告,并就《指南》中不准标鲜的有关问题请教该5院士专家。该5院士专家在听取报告后,立即联名上书向中央领导反映牛奶被禁鲜一事。中央领导在接到5院士的联名上书后,在信上作出批示,指示质监总局、国标委就院士专家所反映和提出的有关《指南》的禁鲜问题,广泛听取专家和中国奶协的意见。
⑥2005年1月28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召集了国家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农业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举行第二次禁鲜内部研讨协调会议。此次会议各部门对是标是禁仍始终无法达成统一的意见或共识。
⑦2005年2月2日下午,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该委会议室召开了液体乳“鲜”字标识专家研讨会既第三次内部专题研讨会,就中央领导对五院士专家上书的批示所涉禁鲜问题展开讨论。此次会议是中国奶协与中国乳奶两协会观点大碰撞、大摊牌和针锋相对的会议。
⑧2005年3月10日,农业部畜牧业司代农业部草拟的致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公函(草稿),农业部对《指南》禁鲜正式表明了态度,要求国标委对《指南》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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