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六省(市)地方政府自行发债652亿元。
11月8日深圳市政府债券招标结束,至此,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全部完成,其中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848亿元,六省(市)地方政府自行发债652亿元。自行发债部分发行利率不断走高。
深圳市此次发行的36亿元地方债,是本年度最后两期地方政府债券,5年期、7年期各18亿元,中标利率分别为4.11%和4.18%。而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的国债收益率曲线,11月8日,5年期、7年期国债收益率分别达到4.24%、4.31%。地方政府自行发债中标利率低于同期国债收益率。市场人士猜想,此非市场化因素所致,可能是承销商出于维持与地方政府关系的考虑等。
不过,深圳两期债券的中标利率,仍是自行发债的六省市同期限债券利率最高的。山东省于8月发债时,同样的两期债券发行利率分别为3.94%和4.00%。
经国务院批准,今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从原来的四省市扩大至六省市,在上海、浙江、广东、深圳之外,新增江苏、山东两省。2013年地方政府债规模计划为3500亿元,较去年增长40%。其中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总额为652亿元。
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而出台的“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中,国务院特批中央代理地方政府发债,财政部于2009财政部代理发行全部2000亿元地方债,随后发行规模逐渐增加。到2011年部分省市试点自行发债,发债形式有限突破。今年自行发债试点扩围。
由于地方政府债流动性较差,从过去情况看,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与同期限国债存在20bp到30bp的流动性溢价。今年下半年以来,由于资金面相对显紧,资金利率维持高位,地方债中标的流动性溢价明显扩大。
但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利率出现低于同期限国债收益率的情况。此前申银万国一份报告在谈及地方自行发债定价时表示,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低利率可能是非市场因素所致,并不能真实反映地方政府信用情况。
报告建议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化的定价机制,一方面需要较少的非市场化因素介入,另一方面需要较完善的地方政府债信用风险评价体系,更多地公开地方政府债务负担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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