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公司经营管理体制正日益向民主化趋势发展,而这种管理的民主化又突出地以工人参与制表现出来。可以说,工人参与制一方面是员工股份制发展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又是现代管理活动本身发展的历史趋势。
工人参与制意味着工人们享有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推选代表参加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这种制度在本世纪初就已经在西方国家兴起,目前已成为法定的公司管理形式。在美国、日本、瑞典、丹麦、挪威、奥地利和原西德,工人参与制已取得成熟的形式--从车间的工人自治小组、自我管理小组到公司的劳资委员会、职工代表咨询会议、企业管理委员会等等。
在工人参与制中,工人参与管理的方式主要是咨询、谈判和参加生产经营目标的制定。企业管理委员会或职工代表咨询会议可以就公司的经营方针、劳动报酬、盈利及其分配、人事安排,职工福利等方面进行咨询,提出建议。工人参与管理的另一种比较流行的做法是集体谈判。工会或其他工人代表组织在劳资双方的集体谈判中,不仅在确定工资、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维护工人的利益,更重要的是直接过问公司的投资、财务及分配、人事管理等,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另外,在一些国家中,有的公司注重吸收管理人员和工人直接参加生产经营目标的制定工作,让工人切实感受到在为实现自己所定目标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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