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互联网 >> 解决方案

电子支付中存在的问题


[      更新时间:2005/9/14  ]    ★★★

一、安全问题

    虽然,计算机专家在网上银行安全问题上下了极大的攻夫,采取了多种措施,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网络黑客的攻击仍然使专家们头疼不已。安全问题仍旧是电子支付中闻关键、最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电子交易各方的利益:买方存在信用卡密码被窃或泄露从而是导致资金流失的风险,以及商家是虚假的从而造成钱付了却收不到货的局面;卖方存在未能识别电子伪钞进而向不真实的买主交货,进而导致“钱货两空”的结果;银行则存在向虚假商家兑现后因买方收不到从而拒付的风险。由于种种风险的存在,各方当事人对在Internet网上从事电子交易就不免心存疑虑。同时,网上交易所能带来的巨大机遇和丰厚利润也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那些喜欢冒险入侵者,买方、卖方和银行都必须承担来自外部的风险。

    电子支付中的信息安全一般情况下所说的信息安全有一守的区别。它除了具有一般信息的含义外,还具有金融业和商业信息的特征。更多的、更重要的方面还在于它的进一步发展,必然涉及国民经济建设中资金的调拨,涉及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内容。所以,必须高度重视电子支付中的信息安全问题。

从我国目前电子支付的发展情况看,迫切需要解决下面几个问题:

    (1)积极向电子支付国际通用标准靠拢。虽然目前尚未公布正式的电子支付的国际标准,但西方国家较多采用的是Visa 和MasterCard共同开发的SET标准。由于该标准得到了 IBM 、HP、 Microsoft、 Netscape、 VeriFone、 GTE、 VeriSign等很多大公司的支持,它已成为事实上的工业标准,并获得IETF标准的认可。就目前情况看,SET是电子支付安全的一种较好的解决方案,需要组织力量认真地加以研究。各单位在设计电子支付系统时,也应考虑今后与国际接轨的问题。

    (2)建立认证中心(CA)的问题。电子支付中的安全技术日趋成熟,但至今为止,我国尚没有相应的认证中心,这种状况严重阻碍了电子支付的发展。SET协议中的一个关键环节是设置了对买卖双方的认证中心,并提供了基本可告靠的认证技术。现在的问题是,必须确定CA认证权的归属问题。银行部门希望拥有CA的认证权,以便今后能够自由地选择高服务质量的信息服务商。电信部门也希望拥有这一权利,以便能够自由地选择银行。贸易部门处于自身方便的考虑,更希望拥有这一权利。所以,克服部门的局限性,从整个国家的利益出发,尽快合理设置认证中心,是一项极为紧迫的任务。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们已经失去了许多发展的好机会,这一次,应当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3)大力发展电子支付的安全技术。 有关这方面的具体问题,我们将在第九章进行详细的讨论。

二、支付方式的统一问题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在电子支付中存在着若干种支付方式,每一种方式都有其自身的特点,且有时两种支付方式之间不能做到互相兼容,这样,当电子交易中当事人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且这些支付方式又互不兼容时,双方就不可能通过电子支付的手段来款项支付,从而也就不能实现因特网上的交易。因此,从推动电子商务的角度出发,有必要努力将各种不同的支付方式统一起来,将各种不同的支付方式融会贯通、取长补短,结合而形成为一种较为完善的支付方式。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一种思考,要真正做到这一点是很不容易的。这中间不仅涉及到各国的金融网络问题,也牵涉到各利益集团和利益问题,此外还包括与之相关的软、硬件及其他配套设施的一致性问题,等等。几此种种,可谓困难重重,但也决非是毫无可能。设想一下,假如有一国际性组织发出呼吁,有各国政府及大企业集团积极响应与参与,统一的支付方式还是可以逐步推开的。况且,支付方式的统一对各国、各利益集团都是大有裨益的,各利益集团都在大有裨益的,它不仅可以免去支付方式统一所带来的种种不便,而且能够确保电子商务在世界范围内顺利地开展,从而使各国都能从中受益。

    此外,就单种支付方式而言,也存在着标准不一的问题。如智能卡就存在多种标准问题。和智能目前执行的通用标准是ISO7816和CEN726标准,包括了智能卡和智能卡阅读器的格式、协议和功能。这两个标准设计的目的是为了在智能卡和智能阅读器内部或之间提供高效的操作,但没有考虑最大发挥智能应用程序的效率问题。因此,目前还有三种企业标准在使用。一是由IBM、Oracle、 Sun、 Netscape等公司支持的Open Card Frame Work标准,这是一种基于网络计算机(NC)的标准。二是微软公司制定的PCSC(个人计算机智能卡)工作组标准,该标准为斯伦贝谢电子技术研究所所支持。三是 Sun公司的 Java Card API标准,该标准为花旗银行、 Visa、第一联合银行、 VeriFone 等公司和组织所支持。显然,在每种支付方式所采用的标准方面也存在着统一的问题。

    欧洲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EC)在1997年发表了一份题为《欧洲电子商务设想》的文件,旨在为欧洲制定一项有关电子商务的统一下政策做最初的努力。文件指出,标准化是一项重大而严峻的课题,比如说,在储值卡领域就有20多种互不兼容的标准。文件还反复强调从全球角度提出解决兼容性和互操作性问题的方案。为解决这一问题,欧委会宣布了有关电子商务标准的具体研究项目,并在布鲁塞尔主持召开险球信息社会标准化会议。由此可见,关于支付方式及其标准的统一问题,已经列入了欧盟的议事日程之中。

    从现在的情况看,仍将存在多种支付方式并存的局面,而且这种格局还将维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但无论如何,支持方式的统一将是大势所趋,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届时,人们将能够真正地“一卡走世界”。

三、跨国交易中的货币兑换问题

    我们知道,几乎每个国家都有其自己的货币体系,如美国的美元、英国的英镑、日本的日元、中国的人民币等,而且不同货币之间的汇率也是在不断变化着的。这样,在跨国电子交易中就存在一个问题,即一个国家的网络消费者如何了解另一国家的销售者的产品报价折合成本国货币是多少。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因为它直接影响着人们潜在的购买欲望。波士顿咨询公司The Aberdeen Group公司业界分析家 Dan Taylor说,来自除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人正在访问国内的 Web网址,但他们并不买东西。这也许是他们不能理解商品的费用是多少的缘故。假如一国的用户在因特网上买一本书并且费是用该国货币显示的话,交易的也许容易达成。

    PSINe公司①公司去年推出了PSIWbe WorldPay,这是一种国际性电子商务服务,可帮助用户利用各种货币在 Internet上购买商品。PSIWbe WorldPay的安全特性包括SSL 和SET 协议、数字证书和RSA 公用关键字加密。用户可用119种货币购买商品,而商人可从支付的16种货币中选择,货币转换需要3—5秒的时间。上述在Sybase公司的 SQL服务器上运行,后者直接与英国的 National Westminster Bank连接。数据库存储有所有货币的价格并且每24小时更新一次。系统简单易用,Web购物者只需单击Web网址上的价格图标,网址就会列出各种货币计算的商品价格。如它将告诉法国、瑞典和葡萄牙的Web购物者以法郎、克郎和埃斯库多计算的商品价格。图标可触发被传送至 WorlePay服务器的住处民,告诉服务器Web网址需要最新的货币汇率。

    但使用该服务也有一些限制,如该服务适用于支持其Web服务器并访问 Internet 的PSINet客户,以及使用由Internet 服务供应商提供的WEB 群集服务的客户,除此之外的其他客户则无法使用该项服务。而且,使用该服务的费用也较高,如1000美元设置费用、每季度250美元许可证费用和每个事物处理费用45%,此外,PSI WorldPay 程序包每月还需要300美元。

    因此我们说,WorldPay电子商务服务只能解决部分客户的货币兑换问题,并不能解决所有人问题。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将货币自动兑换软件集成于电子商服务器中,实现全球性电子商务处理服务。这样,任何人就可受限制地通过Internet在全球任何地方购物消费。可彩霞多种可自由流通货币作为支付货币,以解决有引起货币尚不能自由流通(如中国的人民币等)的问题。

四、法律问题

    美国现在80%以上的美元支付是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的,每天大约有2万美元通过联储电子资金系统(Fdewire )及清算银行间支付系统(CHIPS )划拨。为了适应电子支付的需,美国1978年制定了《1978年电子资金划拨法(Elecernic Fund Transfer Act of 1978)》。这部法律的主要保护银行客户的合法权益,适用于客户是自然人的小额电子资金划拨。

    1989年,美国全国统一州法专会议(National Conference of Commissioners of Uniform Sdtate Law ,NCCUSL )和美国法律学会(SLI)批准了《统一商业法规》第4A编,对大额电子支付系统进行调整。该法第一次对“电子支付”下了定义:电子支付是支付命令发送方把存放于商业银行的资金,通过一条线路划入收益方开户银行,以支付给收益方的一系列转移过程。该法详细规定了电子支付命令的签发与接受,接受银行对发送支付命令的执行,电子支付的当事例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责任的承担等。

    随着近年来Internet的普及,人们已开始试跨国界的电子支付新方法。鉴于技术环境的迅速变化,很难制定符合实际又简便易行的法律法规,因为过于严格和缺乏灵活性法律法规都是不合适的。美国财政部和联邦储备委员会(包括G—10中央银行主管理支付和清算委员会、银行业务检察Basle委员会以及财务行动工作小组)正在全面研究电子银行和支付业务方面的重要问题,并积极在国际论坛上通过与其他政府的合作,全面考虑已出现的各种电子支付系统的影响,谨慎地试行适应新情况法律法规。

我国目前在有关电子支付的法律的制定方面刚刚起步,大量的法律新问题需要研究:

    (一)电子支付的定义和特征。电子支付是通过网络而实施的一种支付行为,与传统和支付方式类似,它也要引起涉及资金转换方面的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美国提出的电子支付的法律定义是否适合我国的情况,需要做哪些修改,其行为特征等都应该加以研究。

    (二)电子支付权利。电子支付的当事人包括付款人、收款人和银行,有时还存在中介机构。各当事人在支付活动中的地位问题必须明确,进而确定各当事人的权利的取得和消灭。涉及这方面的问题相当复杂。比如说,电子支付权利是否只有原始取得而无继受取得?电子支付权利的消灭因付款而消灭,是否也存在因超过了法定失效而消灭的情况?如果电子支付过程中出现数据信息遗失的情况,怎样定义权利的绝对丧失和相丧失?

    (三)涉及电子支付的伪造、变造、更改与涂销问题。在电子支付活动中,由于网络黑客的猖獗破坏,支付数据伪造、变造、更改与涂销问题越业越突出,对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我国1997年10月1日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其中的第一百九十六条是专门针对信用卡犯罪的,包括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用卡,恶意透支等。智能卡与信用卡类似,犯罪的界定尚可参照信用卡的有关条款,但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电子支票的问题的问题却完全是一类新问题,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需要全新的法律条文。

    刑事侦察技术的发展问题。由于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新的电子支付方式层出不穷,每一种方式都有自己的技术特点,都会产重新的法律纠纷。这些纠纷出现以后,调查、认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刑事侦察技术问题。在信息化时代,传统的实物证据逐渐被虚拟证据所代替。目前法学教育中的特证技术课程仍然停留在刑事照相、文书检验、痕迹取证等传统的侦察技术上,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新的技术发展的要求。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惠普解决方案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