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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批租,“油水”几何?(组图)


[  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05/9/13  ]    ★★★

  细心的人们也许注意到了,近年来落马的很多高官,十有八九都会跟土地扯上关系。他们视国有土地为自己的囊中之物,随意处置,大捞好处,动辄数以千万计。如广东省原副省长于飞利用职权为其女儿在香港注册的皮包公司批地3500亩,一转手便狂赚2800万元;沈阳市中街一块地,评估价格3.5亿元,沈阳市政府却“划拨”给了刘涌,其中副市长马向东为此受贿25万美元,市长慕绥新受贿17万美元……

土地批租,“油水”几何?(组图)
土地批租已成为土地管理中最容易滋生腐败的关节
土地批租,“油水”几何?(组图)
研究案情,做好出庭前准备工作
土地批租,“油水”几何?(组图)

  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土地批租,“油水”几何?(组图)
被告人柳树林在庭上

  土地的“油水”有多少,黑洞有多深,由此可见一斑。土地批租已成为土地管理中最容易滋生腐败的关节。

  土地批租养肥一窝“蛀虫”

  记者日前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采访时了解到,该院去年下半年在该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相继查处了5起职务犯罪案件,土管局原两任局长、一名副局长和两名土管所长相继落马。据了解,类似的非法批租土地案例在全国还有很多。

  现年53岁的郝东久,10年前走上该区土管局局长的领导岗位。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升温,当他看到一些开发商大把大把地赚钱,再看自己每月仅仅领到的一份微薄的工资,心理不免有些失衡。

  1994年深秋的一天,开发商张某来到郝东久的办公室,几句寒暄后,从包里取出一个信封说:“郝局长,今年您没少为我们公司操心,公司的发展还需要您的大力支持,这4000元就算公司发给您的一份奖金。”郝东久假意推让了一番,便笑纳了。

  从此,郝东久利用手中土地审批权玩起了“空手套白狼”的把戏。

  郝东久的继任者柳树林利用手中土地审批权敛财的水平,比起他的前任来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某置业开发公司经理王某,先后送给柳树林现金5万元,才拿到土地使用手续;房地产开发商杜某找柳树林办理“土地使用证”,柳一次安排他到自己儿子经营的画廊买了3万元的字画;某建安工程处经理为和柳树林长期保持感情,4年间先后送给柳树林“奖金”8万元当然柳树林也没少利用职务之便关照他。

  康泰实业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以工业用地的名义在城乡结合部征用了一块土地,却搞起了房地产开发生意。为了少交罚款,更是为了使已征用的土地合法化,公司委派副总经理李某多次找时任历城区土管局局长的柳树林通融,经过5次“公关”并送上5万元的“红包”后,公司象征性地交了罚款,最后该公司开发的使用期限为50年的工业用地摇身一变。成了使用期限为70年的住宅用地,上百万的国有土地出让费就这样被某些土管干部当做顺水人情廉价出卖给了开发商。

  上梁不正下梁歪。局里“一把手”贪,有实权的副局长、土管所长紧随其后跟着贪,并且配合得相当默契。

  历城区土管局原副局长赵小生,是柳树林的搭档,分管土地审批及有关资金的管理使用。2003年1月,他在柳的指使下将20万元公款拨付到某土管所,然后再将其中的18万元转账到某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后将这18万元公款与开发公司经理合伙私分。另外,赵小生还单独受贿5万余元。

  吕中山,历城区仲宫镇土管所原所长,平时深得局长柳树林的赏识,柳的几起受贿之所以能够得逞,与其牵针引线不无关联。另外,他本人也深谙此道,在担任土管所长的四年间,先后20次收受14人贿赂6万余元。

  土地批租市场存在“黑洞”

  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土地管理已作出了严格规定,但为什么一些领导干部还敢以身试法,屡闯违法批地的“高压线”呢?反腐专家认为,土地征用、审批制度存在的漏洞使他们有机可乘,为自己捞取巨大利益。

  土地批租市场存有黑洞,为“涉土犯罪”提供了空间

  据调查,当前土地供应实行无偿划拨和有偿使用双轨制,市场还不完整。有的划拨用地到手后,立即被改变用途,支付成本大大减少。有的开发商以建设经济适用房名义拿到无偿划拨的土地,卖房的时候却摇身一变成了商品房,百姓没有受益,国有土地资产却流入到个别开发商的腰包。有的假借旧村改造之名,行地产开发之实,钻国家法律政策的漏洞。据土地专家估算,全国每年土地收益流失至少在100亿元以上。同时,土地划拨和审批过程中监督制约机制不配套,个别主要领导和部门领导权力过大,土地开发商往往不找市场找领导,那些手中握有土地审批大权的主要领导自然就成了他们逐利路上的必攻目标。

  一些开发商甚至把征地环节形象地总结为渐进式“四段论”——违法征地、罚款、变通、合法征地。

  开发土地利润丰厚,为“涉土犯罪”提供了客观诱因

  在土地补偿环节,法律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而土地被征用进入二级市场的价值是根据市场来确定的,即使按照规定的最高额给予补偿,转让、拍卖的价值也远远高于征用费用,两者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利润空间。有人这样计算过,如果征地成本价是100%,被征土地收益分配格局大致是:地方政府占20%至30%,企业占40%至50%,村级组织占25%至30%,农民仅占5%至10%。从成本价到出让价之间所生成的土地资本巨额增值收益,大部分被中间商获取。

  开发土地资源有如此丰厚的利润,自然吸引了众多房地产商蜂拥而至。因为他们深知,弄到了土地尤其是低价土地就等于发财,而要弄到地理位置优越、升值潜力巨大的土地,必须靠这些掌管土地审批权的“土地爷”们相助。为达到目的,他们便不惜一切代价,或以金钱开路,或以朋友亲情搭桥,利用一切机会和方式向那些拥有出租土地审批权的领导进攻。

  监督缺位,公权私化,为“涉土犯罪”种下了恶果

  山东省土地协会会长李明启告诉记者说,当前名义上是各级政府管理土地,但实际是当地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独揽土地审批大权。他认为,在土地协议出让过程中,监督缺位问题比较突出。按规定,协议出让应在领导小组等有关组织的监督下进行,但实际上是“一把手”说了算,同级监督落不到实处,上级土管部门执法手段单一,造成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如此蔓延腐蚀了部分领导干部。这些问题,在历城“涉土犯罪”窝案中找到了很好的注解。

  在土管局,局长拥有绝对的权力,上级下放的土地审批大权最终由他们说了算。上级监督往往流于形式,个别下属为了谋取自己的私利,甚至一意服从,导致他们在位时为所欲为,直至两位“一把手”在工作变动之后问题才得以暴露。

  防止“土地腐败”有啥招儿

  当前,因为插手土地批租出现职务犯罪行为而受到法律制裁的领导干部不在少数。他们的犯罪极易引发群众上访等社会问题。仅以历城区为例,据调查,该区近年来有40%的群体上访事件与征地或租地有关,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区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有效控制和预防这类犯罪,只有从内因和外因上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多管齐下。

  土地配置走市场化道路。国家和政府要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制度和运作程序,消除由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原则性规定而给土地管理工作带来的漏洞。增强土地使用的透明度,公开土地征用、转让、补偿等环节审批程序,严格限定行政划拨供地的范围,凡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方式供地。有关部门要适时介入对大宗土地招标和拍卖活动的监督,确保各个环节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而土地配置走市场化道路,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

 
  构牢思想道德和法制防线。加强对土地管理领域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构筑牢固的思想防线和法制屏障。加强对土管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根基。同时结合查办的典型案件,通过上法制课、让在押“涉土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等手段,加大教育力度,增强教育效果,增强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能力,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和法制防线。

  加大监督力度。主办此案的检察官呼吁,要遏制“涉土犯罪”的蔓延,必须加大对土地管理系统各环节的监督力度,除土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自身监督机制外,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加大对国土资源领域的监督力度,使监督制度化、经常化,发现问题,要及时曝光和处理,在土地管理领域再掀“反腐风暴”和“审计风暴”。检察机关要加大打击和惩治力度,在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对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土犯罪”案件,也要坚决依法查处。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要加强专项预防工作,与土管部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联系制度,分析和研究国土资源管理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特点、动态和趋势,制定防范措施,堵漏建制。

  作者:孔繁平 卢金增 刘长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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