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热点报道 >> 时事

中国海监船进入钓鱼岛12海里海域


[  中国经济网    更新时间:2012/9/14  ]    

最新消息:中国船只“海监50”、“海监15”、“海监26”以及“海监27”,在“海监51”和“海监66”之后进入钓鱼岛附近12海里海域。详细>>>

日本《产经新闻》9月14日报道称,受中国海监船编队赴钓鱼岛海域巡航的影响,日本首相野田佳彦14日上午比以往提前1小时进入首相官邸,并命令相关部门加紧搜集中方船只情报。野田对媒体称,“日方将采取严密警备和监视姿态,确保万无一失”。

据中国中央电视台9月14日报道,北京时间14日早晨6时许,由中国海监50、15、26、27船和中国海监51、66船组成的2个维权巡航编队,抵达钓鱼岛周边海域,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附近海域进行维权巡航执法。

这是中国政府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的声明》后,中国海监首次在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海域开展的维权巡航执法,通过维权巡航执法行动,体现中国政府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管辖,维护中国的海洋权益。

日本NHK电视台14日报道称,14日晨5点20分,日本那霸海保部确认,中国2艘海监船“海监51”、“海监66”在钓鱼岛赤尾屿以北22公里处行驶。那霸海保部还确认,在钓鱼岛周边海域还有6艘中国海监船,随后其中4艘进入钓鱼岛海域巡航。

备注:22公里约合于12海里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专家称菲方为南海改名宣示主权站不...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少将称钓鱼岛问题动武底线是日本自...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