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大众热点

未办采伐许可证 砍自家树被判刑


[  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12/8/21  ]    
从自己家林场砍树来修建房屋,却因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而受到法律追究。经云南省镇雄县检察院提起公诉,8月14日,被告人朱绍余被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朱绍余系镇雄县以勒镇以勒村人。四年前,朱绍余家的房屋被一场大火烧毁。去年重建房屋后,因经济拮据,没有钱买门窗,朱绍余想到了2009年林改后村里分给他家的杉木林。于是在今年年初的一天,他带上油锯来到自己家的林地里砍伐杉木,准备加工后做成门窗。就在朱绍余对杉木进行加工时,被镇雄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查获。经审理查明,朱绍余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和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砍伐了自家林地内的杉木25.3375立方米。鉴于被告人朱绍余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湖南邵阳聘千人替城管执法 罚...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公婆撮合寡居儿媳与次子结合 ...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