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大众热点

少年为买苹果手机卖肾致残,索赔227万元


[  新京报    更新时间:2012/8/10  ]    

昨日,“17岁少年卖肾”案开庭审理,9名被告人被控故意伤害罪。

据新华社电 引发网络热议的“17岁少年卖肾”案9日在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公诉方认为,9名被告人故意伤害被害人王某身体致其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害人QQ联系卖肾

据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被告人何伟于2011年上半年联系被告人尹申,要尹申为其寻找肾脏供体(人体活体肾脏供应者),并承诺每找一名供体付给其25000元。

检察机关查明,2011年3月下旬,何伟通过被告人唐世民联系到被告人、郴州某医院男性泌尿科门诊主任苏开宗,向其借用手术室,并承诺每做一台手术付给苏开宗60000元、唐世民10000元。苏开宗答应了二人的请求,并安排本院护士协助手术。4月,何伟打电话给被告人、云南省肿瘤医院泌尿科副主任医师宋忠于,要其来郴州做人体肾脏移植手术,并承诺每做一例手术付其50000元辛苦费和2000元路费,宋忠于同意。

其后,尹申通过卖肾QQ群发帖寻找肾源,标价23000元一个,不久联系到两个供体。4月18日、19日,供体黄某、王某坐火车先后来到郴州与尹申见面。20日、21日,何伟安排尹申带两名供体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术前检查,分别使用假名并谎报年龄。

卖出20多万仅获2.2万

4月27日,苏开宗在明知本医院没有资质做人体活体肾脏移植手术的情况下,仍答应向何伟提供手术室。28日21时许,被告人何伟、尹申、唐世民、宋忠于等和供体王某及受体来到苏开宗所在医院做肾移植手术,期间未对供体王某是否系未成年人等基本情况进行核实,便切除其右肾。

据介绍,在此次交易中,何伟自己获利56360元,付给苏开宗60000元,宋忠于52000元,唐世民10000元,尹申3000元。被害人王某出院时,何伟付给其22000元。

9被告以故意伤害罪被诉

公安机关于2011年7月11日将何伟、尹申、唐世民、宋忠于、苏开宗抓获归案,并于2012年3月5日将其他4名起次要、辅助作用的被告人监视居住。检方认为,五名被告人故意伤害被害人王某身体致其重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据介绍,检方认为被告人黄美(护士)、杨峰(协助手术助手)、黄龙东(麻醉师)、张红杰(巡回护士)伙同他人共同故意伤害被害人王某身体致其重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诉4人刑事责任。

检方宣读起诉书后,被害人王某的代理人提出了227万元的民事赔偿。

在庭审中,被告人对基本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就部分情节进行了辩解。唐世民称,做完第一例手术后,才知手术是器官移植,自己仅是帮忙联系护士,与被害人无接触;宋忠于称手术前及手术过程中对被害人未成年这一事实不知情,且因被害人已被麻醉无从询问。另外,被告方均对王某伤残级别认定等问题提出异议。

截至9日22时记者发稿时,此案庭审仍未结束。法院有关人士介绍,庭审10日还将继续进行。

新闻回顾:高中生为买苹果产品卖肾后成三级伤残

湖南郴州17岁高中生小王为买苹果手机和iPad2,在网上黑中介的安排下卖掉自己的一个肾。介绍卖肾的中介和做手术的医生已被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提起公诉。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薄谷开来被认定为谋杀尼尔·伍德案...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18省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深圳...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