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玉手捂着口,忍了忍眼泪,说:“7月14号中午1点40分,我刚进办公室看到没人,没想到陈某躲在门背后,我一关门他就扑过来亲我,我好像一胳膊肘捣在他胸口了。”
“我当时听到一半,就气得不行了,以前她就跟我说过陈某对她动手动脚,我还在车里跟二老板提过这事,当时陈某也在车里。他当时反驳:‘哪有这回事嘛!’这才过了一星期,就发生这种事了。”阿峰的第一反应是报警,以前怕坏了公司和自己名声,这次一定要报警。
他给姐夫打电话,姐夫一听,马上通过公安局的朋友咨询,得知,这种行为太恶劣了,必须报警!
“我们不要这个工作都可以,坏人必须要得到法律制裁。”一周后他们选择报警。阿峰说,7月17日,大渡口警方将陈某从厂里带走。
“一般工人不怎么敢得罪他”
阿峰说,这件事他不会怪妻子,毕竟她是受害者,而且每次有什么委屈都会主动对他说。
“以前她回来跟我说,陈某买早餐给她,给他钱也不要,起初我觉得都是同事,互相买个早餐也没啥,但没想到这么严重,这次我们工作不要了,都要追究下去。”
阿玉说,陈某还给她买了条手链,她不要,这个手链就被推来推去的,她到现在也没要。这些她都给老公说过。阿峰说:“一般工人不怎么敢得罪他(陈某),相处好的话,他可以给个好做的活,不好的话,会给你穿小鞋。”
有人看到陈某
戴手铐指认现场
前天,陈某的家人来到阿玉家,向他们夫妻俩求情,希望得到谅解,去派出所撤案。但是阿玉和老公认为,这不是小事,他们的名声怎么办?他们坚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员工传言他们平时有点“暧昧”
这事很快让公司的人都知道了,大家也是议论纷纷。昨天下午,我们来到这家公司,门口一个穿T恤的男子说,“二老板”廖先生不在。
55岁的周师傅是公司管设备的,跟陈某和阿玉一个办公室,“他们做了什么我们不知道,两人互相买个零食、口香糖什么的,大概有半年了。”他说,但他从没见过陈某从后面抱一下或者摸一把。T恤男子搭话:“一个巴掌拍不响,两人平时关系就挺‘暧昧’的。但具体谁知道怎么回事呢。”
昨晚,阿峰打来电话说,听员工说有记者去公司采访,他们说那个“T恤男”正是“二老板”廖先生,当时没敢说。
公司同事对我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阿玉说:“现在我每天还在公司上班,公司同事对我的眼神都不一样了,以前大家老远都打招呼,现在大家见了只是笑一下,便自己做自己的事,估计私下里都要摆这事。”他们两口子坚持要离开这个厂,“我们也要面子,但不会没个结果就离开。”
事发一周后才报警,陈某被抓的证据在哪里?
阿玉说,她曾给陈某打了电话,质问7月9日晚上的事,陈某在电话里说了“我错了,当时喝了酒,不是故意的,我喜欢你”之类的话。
阿峰说,昨天,陈某被派出所民警带到房子里,戴着手铐指认了现场,“我们不好声张,楼下的邻居以为是小偷被抓指认现场,他们都看到了。”
昨天,我们联系到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王先生。他在电话里无奈地说:“公司办了20年,还是这么大点规模,公司养三四十个工人,正常生产都难,还节外生枝,唉。”
王先生叹口气说:“双方都不容易,陈某的老婆又没工作,孩子还小,阿峰、阿玉的情况你们也看到了,都不容易。这事涉及到刑事案件,只能由公安机关来调查作出结论,我支持法律的公正裁决。” (应当事人要求,文中阿峰、阿玉均为化名)(时报通66099999感谢徐先生提供新闻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