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像显示,城管队员开始清点货物并填写暂扣单据。
卢少明夫妇情绪激动,丈夫躺在货物上阻止城管清点。他们说,城管要没收价值4000元的全部货物,这是他们的全部身家。
公诉机关指控他们阻止扣押货物,辱骂推打并从城管手中抢货,还抓伤了城管队员钟某某的脖子。同时,大量市民围观起哄,夫妇二人抢货但被阻止。卢少明又躺在东圃大马路中间,严重阻塞交通,故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卢少明夫妇则辩称,他们苦苦哀求城管手下留情,但未主动推搡城管。卢少明还说,自己躺在路边,并未躺在马路中间阻塞交通。因为围观市民太多,才堵死了马路。
此外,公诉机关同时指控他们的老乡秦细弟阻碍执法,推拉城管,还打了城管的手臂一拳,亦涉嫌妨碍公务。
秦细弟辩称,自己只是看到两夫妻可怜,没人帮他们说话,就上前求城管,放他们一马。“我连说了五六遍,对方扭头默然根本不听,我就拍打了他手臂一下,让他回头听我说”。
控辩焦点
走鬼行为,是否符合“妨碍公务罪”?
检方则指控走鬼阻止扣押货物,辱骂推打并从城管手中抢货、抓伤城管队员。卢少明又躺在东圃大马路中间,严重阻塞交通,故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据刑法规定,“妨碍公务罪”定义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均表示,三名被告的行为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暴力”。冲突过程中,三被告未持任何器械、武器或工具,只是出言骂人,与城管推搡拉扯。秦细弟情绪最为激动,也不过是脏话连篇,拍打城管手臂。虽不甚理性,但绝非妨害公务犯罪构成要件中的暴力,亦非威胁。而经司法鉴定,受害城管钟某某的伤势尚不足以构成轻微伤。
声音
“一个残疾小贩,一个弱女子,赤手空拳,手无寸铁,视频显示仅在城管没收时有推搡辱骂,仅此而已,最多治安处罚拘留几天。但要以妨碍公务论罪坐牢,实为滥用公权力,罪名扩大化”。
———秦细弟辩护律师、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何锦浩
采写:南都记者海鹏飞 陈万如 实习生王贝佳 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