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双方磋商失败后,USTR正式将中美对于中国电子支付争议提请WTO启动争端解决机制。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7日表示,专家组认定涉案的电子支付服务属于中方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开放的“所有支付和汇划服务”,中方对此持保留意见。下一步,中方将认真评估专家组报告,并按照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来妥善做好本案的后续工作。
而中美两国均有60天时间来决定是否对WTO这一裁定提出上诉。
产业格局存变?
这一WTO裁定会否对国内电子支付行业带来开放压力?对产业格局又将影响几何?
“预计WTO的裁定短期内对银联不会产生很大影响。”本文开头提到的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对本报记者说,“关键是看未来WTO会否根据这一报告提供具体调整方案,要求中国市场采取一定措施来解决问题。”
但在业内人士看来,即便对国际卡组织开放,也不意味着VISA等国际卡组织一定能在中国市场“风生水起”。“他们至少面临两个问题:一是财务和盈利压力,国内银行卡费率价格体系相比国际市场仍较低,加上卡组织若要自己投钱建立清算网络,成本会更高;二是如果与国内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央行方面对支付行业的规范力度较大,在现有获得支付牌照的机构中,尚无外资背景先例。”这位业内资深人士继续说。
本报记者从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处获悉,相关部门对于银联市场化转型基本达成共识,长期来看需要银联靠自身实力与其他卡组织竞争,但这需要一个慢慢引导和循序渐进的过程;同时,相比对外开放,监管部门实际上更担心国内金融秩序的混乱。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在6月27日发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第29条规定:“收单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人民币银行卡收单服务,涉及到跨法人交易转接和资金清算的,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法银行卡清算组织进行。收单机构和外包服务机构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银行卡跨法人交易转接服务。”
“实际上,这已经隐晦地强化了银联的垄断地位。”该业内资深人士如是说,“未来,支付行业的变革力量会在第三方支付公司,如果国际卡组织与境内支付公司进行深度合作,比如股权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等,那么对银联的冲击会很大。”
但第三方支付公司也有困惑。一家知名第三方支付公司相关负责人就对本报记者坦言:“如果要对外开放,国内应该率先放开,鼓励支付公司通过新技术和新方案开辟新市场;而现在,国内政策限制仍然太多,支付公司在创新方面束手束脚。”
该人士以《管理办法》为例表示:“办法规定收单机构不得将本办法规定的银行卡交易信息变造为互联网交易信息,这对支付创新实际上已经有较大限制作用。”
而中国银联方面昨日则对本报记者回应称:“银联将一如既往联合银行卡产业各方大力推进银行卡普及和应用,并努力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国际合作,不断满足日益国际化的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