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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新农保最少仅发几元钱,保富不保贫遭质疑


[  21世纪经济报道    更新时间:2012/7/11  ]    

 

  不过吴文喜仍有忧虑。她在外打工多年,打工企业给她办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但她回乡务农后,却无法将这笔养老金转回来,“政府说必须找一家企业挂靠才能转”,吴文喜说。

  这亦非孤例。崔红志分析,“地方政府不愿农民将打工时的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新农保’,是因为农民缴费越多,政府补贴越多”,其背后原因在于地方政府不愿承担“新农保”给财政带来的负担。

  现在“新农保”的设计为139个月后个人账户的资金兑付完毕,也即个人账户在71.5岁时被领完,这之后的养老金兑付由政府承担。“如今农村老人活过71.5岁已很普遍,而政策中对这之后的养老金由哪级财政承担还是空白,造成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崔红志说。

  新华社7月6日报道称,2012年,我国“新农保”有望实现全覆盖。截至2011年底,我国已有1914个县纳入国家“新农保”试点,超过总数的80%。

  邓州市槐树村村民吴文喜也说,村里80%的人都买了“新农保”,“但几乎都是买的每年100元的最低档”。

  目前,国内多数地区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 的规定,将缴费标准定为每年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或略有提高。而有的地区则较大幅度地增加缴费档次和提高缴费标准。比如,宁波市将个人缴费标准定为每年 100元至2000元8个档次,温州市为100元至2000元7个档次。

  这被认为“新农保”存在“保富不保贫”的公平疑虑。

  除了大多数地区对“新农保”个人缴费实行定额制,少数地区还实行比例制。比如宁夏规定,村干部参加新农保的个人缴费及补贴标准为,个人按照川区和山区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6%缴费。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肖金萍在一篇发表于2010年的论文中说,“各地新农保具体制度设计差别大,会造成养老金待遇差别过大,有违‘保基本、广覆盖’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原则”。

  陷入公平性质疑的还不止缴费标准差异,“新农保”养老金待遇构成也存在差异。大部分地区的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而少数地区的养老金待遇则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三部分组成。且各地基础养老金待遇相差悬殊,最高的北京市,每人每月280元,低的地区只有55元。吴文喜所在的邓州市即为每月55元,再加上县政府补助的每月5元。这亦被肖金萍认为“新农保”公平缺失的表现。

  除了“富人”多缴多得,“新农保”还对多缴者实行多补贴。《指导意见》规定,新农保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对个人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鼓励。

  温州市就规定,按1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给予30元缴费补贴,按3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给予35元缴费补贴……按2000元,即最高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给予100元缴费补贴。

  也就是说,按最高档次缴费者所获得的地方财政补贴,为按最低档次缴费者的3.3倍。而那些因无力缴纳应缴保费,只好选择不参保的困难农民,得不到任何财政补贴。这被肖金萍认为缺乏社会共济,存在逆向收入再分配问题。

  在肖金萍看来,“新农保”存在公平性的质疑首先是因为地方各级财政责任不明确。“新农保”基础养老金部分,中西部地区由中央财政承担,东部地区则由地方财政承担50%。“这是考虑到东部地区省份经济发达,财政收入情况较好”,中国社科院农村研究所副研究员崔红志说。

  但这地方财政承担的50%却未明确规定由哪级财政承担,造成在部分地区,大部分投入推给了市县财政。

  对于“新农保”的公平性悬疑,亦有学者表示不同意见。“‘新农保’的设计是加强缴费与权益的联系,鼓励多缴”,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说,“按照目前农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缴500元也不是问题”。

  “‘新农保’设计的初衷是吸引农民参保,且参加最高的那一档,这对个人是有好处的。可现实恰恰相反,有调查问卷显示,东北地区一个地级市90%的农民选择了100元的最低档,恐怕是因为农民对这个制度没有信心”,郑秉文说,“这还需加强社保制度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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