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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民企老板微博追债首钢矿业2200万欠款


[  21世纪经济报道    更新时间:2012/7/4  ]    

   中国品牌总网讯:6月30日至7月2日,厦门俊同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彭湃,以实名方式通过微博向包括媒体在内的各方爆料,厦门首钢华夏矿产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厦门首钢”)拖欠其欠款2200万元逾三年。

  据其以“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的姿态所述,事件缘起2006年7月,俊同公司多位合伙人筹资以现金、出口设备的方式参与厦门华夏铁路工业有限公司(下称“厦门华夏铁路”)在菲律宾投资矿山开发。2007年,北京首钢与厦门华夏合资设立厦门首钢华夏矿产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厦门首钢”),全面接管在菲律宾的矿山开发。

  由于俊同公司认为投资权益得不到保障,2009年7月13日,各方签订还款协议书,承诺退还俊同公司投资款及利息,但至今无果。

  “一桩明了简单的债权债务官司活生生被拖了3年多,至今分文未回收”,彭湃在其微博中决定“实名维权”,“向央企讨债、向首钢讨债”(记者注:首钢并非央企,为地方国企)。

  7月3日,本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此案背后尚另有隐情,真正起因或在于2009年厦门首钢决定从菲律宾项目撤资,俊同一方为保障投资权益要求退款,而合资公司内的首钢矿业方认为,其借款只与此前的厦门华夏铁路有关。

  对此风波,首钢矿业3日向本报表示正在研究如何做出回应,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反复联系却未果。

  还款拉锯战

  “在这场漫长的拉锯战中疲惫不堪,公司财务状况因得不到及时的款项周转也变得难以为继。”彭湃认为,此次还款风波,令其心生民企生存艰难之感。尤其是厦门仲裁委此前已裁决厦门首钢的还钱责任。

  根据上述签署于2009年7月13日的还款协议,俊同公司于2009年8月10日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2010年4月26日,厦门首钢向仲裁委提请反诉还款协议无效,否定了之前的协议。

  彭湃表示,案件审理过程中,“厦门首钢百般阻扰施压”,仲裁委“在承受极大的干扰下”于2011年8月23日、2011年9月20日做出还款协议有效的裁决,裁定厦门首钢、厦门华夏铁路应按还款协议支付俊同本金人民币2200万元及利息、费用。

  而后俊同公司根据生效仲裁裁决书,于2011年10月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厦门首钢先是申请撤销两份仲裁裁决书,被厦门中院驳回后,又于2011年12月9日申请不予执行,拖延还款期限,澎湃称“法院至今迟迟未能对相关款项偿还进行公正裁决”。

  而据本报记者7月3日从相关渠道了解到的情况,厦门中院已经判决“不予执行”的结果。那么,为何此前厦门首钢与俊同公司签署了还款协议,后又“落子有悔”拒不执行呢?这与合资公司的另一方代表——厦门华夏铁路及其实际控制人李桂官相关。

  夹在中间的李桂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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