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中心表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彩票不记名、不挂失,是彩票兑奖的唯一凭证。”因此,兑奖时“中奖彩票”是唯一的凭证,也就是说彩票中心“只认票不认人”。彩票中心都是根据中奖票来兑奖,至于是中奖人或代领人甚至是捡到彩票的人,只要中奖彩票正确,领走大奖是合法合理的。因此,彩票中心也反复提醒彩民,购彩后一定要好好保管彩票,避免丢失和污损。毕竟兑奖过程中,只有彩票是惟一凭证。
律师说法:代购彩票最好先签合同
“垫资代购彩票全靠相互信任,必然会带来隐患。”岛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立鑫说,垫资代购彩票实际上就是买卖双方的一种合约,但是大多数时候这种合约都是口头的,而且也没有第三方公正,在法律上几乎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约,一方面,彩票投注站可以欺骗彩民,中了奖就说没买,然后私吞奖金;另一方面彩民也可以赖账,投注站垫资代购了可以不认。
“反正彩票上也没有名字,谁能证明就是垫资代购的,所以,如果垫资代购彩票,双方最好还是事先订立合同。”徐立鑫说。
相关案例
事件一:向虹与唐和双1997年结婚。外出打工的唐和双在安徽芜湖新城购买一张体育彩票,中了特等奖,实际获得奖金191.5万元。同年7月,唐和双回到重庆,在隐瞒中巨奖的情况下,他和妻子向虹办理了离婚手续。一年后,向虹得知前夫在结婚期间中巨奖一事,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前夫的一半奖金。
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在夫妻双方未对婚后取得财产的归属作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唐和双所中彩票奖金应归夫妻共有;唐和双在离婚时故意隐瞒中奖事实,损害了向虹的夫妻共有财产分配权。因此,向虹离婚后,在知道这一事实的情况下,要求分割一半共同财产的请求,符合婚姻法的规定,故予以支持。重庆江津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向虹依法从前夫唐和双手中分得彩票奖金95万多元。
事件二:原告孙涛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孙涛诉称:他购买了第03082期体育彩票一张,其中一注号码中特等奖。孙涛委托被告王琴领取奖金,但被告王琴违反约定,另行委托其父领取奖金400万元。
判决:审理中,经王琴申请,法院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孙涛提交的收条、委托领奖协议上“王琴”签名是否系王琴本人书写及形成时间进行了鉴定。
法院认为,体育彩票不记名、不挂失,谁持有体育彩票谁就享有该彩票上所记载的财产权益。本案中,王老先生持诉争彩票领取并实际占有了该彩票上所记载的财产权益,王老先生应为诉争彩票的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