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李小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苹果方面当前并没有与该协会联系,包括中消协在内当前都在等待苹果的表态。记者接连三天通过电话及邮件形式联系苹果相关负责人,但依旧未收到回复。
不过,苹果的授权维修商们显然受到了此次事件的影响。
根据江苏省消协官方网站上昨日发布的消息显示,2012年5月29日,根据南通市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顾先生的苹果手机维修投诉调查情况,南通市工商部对南通市艺丰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在苹果手机维修服务中利用不平等格式合同免除其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等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除警告外,还罚款3000元。
经上述协会的调查,南通市艺丰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苹果服务商资格由江苏格安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授权,后者的苹果服务商资格是由北京直信创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授权,而北京这家公司的苹果服务商资格则是由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授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分别致电上述中除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外的所有公司,但他们均以不清楚等为由拒绝采访。在记者表明采访意图后,北京直信创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服将电话转接至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不过,后者明确表示该公司只是苹果授权的服务商,对此事无权发言,要求记者去问询苹果官方。
随后,记者又以消费者的身份致电北京三里屯苹果零售店,后者可以接受苹果产品预约维修。该店客服表示,当前的维修政策并无变化,与以前一样。
“授权维修商应该是完全服从苹果的规定。”李小娟表示,江苏省消协就此事调研时,也与省内的维修商有过多次沟通。后者也表示委屈,因为他们是被动的服务机构,不按规定维修,苹果就不认。尽管如此,李小娟表示维修商履行了上述不平等格式合同,依然存有责任。
根据《三包法》的规定,移动电话、微型计算机等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在三包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销售者应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同时,修理者也负有法定义务,比如三包期内免费修理,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相符的新的零配件,承担因自身修理过错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等。
“苹果维修条款中有多处直接违反‘三包法’。”赵占领认为,维修商之所以缄默,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维修条款是由苹果统一制定,维修商在与苹果或其经销商合作中处于弱势地位,难以要求改变维修条款;其二,维修条款减轻甚至免除了维修商的多项责任,对维修商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