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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炮轰苹果获网友支持:苹果与维修商仍沉默

作者:     转贴自:每日经济新闻    点击数:1531


   中国品牌总网讯:苹果公司因为维修合同中存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北京、天津等6省市消协发表意见“炮轰”一事已经过去三天了。

  尽管江苏省消协已经表态,如果苹果方面再无表态,将与该省工商局紧密联系,下周或将对省内苹果维修商施以行政处罚。

  但苹果方面仍然 “坚硬无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电话及邮件形式联系其相关负责人,依旧未收到回复。记者昨日(6月21日)采访了多家苹果授权的维修商,作为此次事件的当事者,他们不约而同地三缄其口。

  不过,中国的消费者们对苹果的不满已经越来越激烈。除了网上投票支持中消协的意见,认为苹果公司维修条款存在霸王条款行为外,更有某地方门户网站的投票显示,近八成网友表示不愿意再买苹果手机。

  多数网友支持消协

  在中消协联合北京、天津等6省市消协发表意见“炮轰”苹果后,消费者对苹果售后服务的不满情绪似乎也“集中爆发”了。

  有网友发表评论称,向上述消协致敬,并强烈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对苹果的不合理行为进行规范。也有消费者拿韩国的例子进行对比,希望中国的消费者对待苹果的态度应该更加强硬。

  资料显示,由于苹果维修提供翻新机,且不提供免费维修或退款服务,一度触发韩国iPhone用户的众怒。

  去年9月14日,苹果同意用户在购买iPhone后如发现瑕疵,可免费更换全新手机,这也使得韩国成为全球首个说服苹果更改其全球客户政策的国家。

  从网上的一些调查结果也可以看出中国消费者对此次事件的态度。

  中消协的意见对外发布后,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国内某大型门户网站当日就在其显要位置发起了一项名为 “你认为苹果公司维修条款存在霸王条款行为吗?”的调查。

  截至昨日19时,有13292票认为“属于明显的霸王条款”,占总投票数的比例高达96.3%;认为“不属于霸王条款”、“不好说”的投票分别占2.6%和1.1%。

  更为详细的记录还显示,投票范围涉及全国,在支持“属于明显的霸王条款”中,北京、上海、广东等苹果产品消费活跃地区的投票占比分别为4.2%、2.9%、6.3%。

  更有重庆某门户网站针对该地区的消费者发起的投票显示,91.57%的网友表示苹果属于 “歧视营销,在骨子里没有看得起消费者”。在超过4000名网友的投票中,更有近八成网友表示不愿意再买苹果手机。

  对于上述消费者通过投票所反映出来的意见,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赵占领认为政府有关方面需引起重视。“苹果维修条款中有多处内容免除销售者、修理者的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的规定,都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赵占领同时表示,无效的合同条款在效力上属于自始无效,即使中消协没有发布点评意见,维修条款及维修报告书中的相关条款也都是无效的。

  苹果与维修商继续沉默

  尽管距中消协等联合发布意见已过去三天,中国的消费者们在网络上对苹果的不满也与日俱增。不过,苹果方面似乎并不为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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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李小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苹果方面当前并没有与该协会联系,包括中消协在内当前都在等待苹果的表态。记者接连三天通过电话及邮件形式联系苹果相关负责人,但依旧未收到回复。

  不过,苹果的授权维修商们显然受到了此次事件的影响。

  根据江苏省消协官方网站上昨日发布的消息显示,2012年5月29日,根据南通市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顾先生的苹果手机维修投诉调查情况,南通市工商部对南通市艺丰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在苹果手机维修服务中利用不平等格式合同免除其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等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除警告外,还罚款3000元。

  经上述协会的调查,南通市艺丰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苹果服务商资格由江苏格安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授权,后者的苹果服务商资格是由北京直信创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授权,而北京这家公司的苹果服务商资格则是由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授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分别致电上述中除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外的所有公司,但他们均以不清楚等为由拒绝采访。在记者表明采访意图后,北京直信创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服将电话转接至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不过,后者明确表示该公司只是苹果授权的服务商,对此事无权发言,要求记者去问询苹果官方。

  随后,记者又以消费者的身份致电北京三里屯苹果零售店,后者可以接受苹果产品预约维修。该店客服表示,当前的维修政策并无变化,与以前一样。

  “授权维修商应该是完全服从苹果的规定。”李小娟表示,江苏省消协就此事调研时,也与省内的维修商有过多次沟通。后者也表示委屈,因为他们是被动的服务机构,不按规定维修,苹果就不认。尽管如此,李小娟表示维修商履行了上述不平等格式合同,依然存有责任。

  根据《三包法》的规定,移动电话、微型计算机等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在三包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销售者应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同时,修理者也负有法定义务,比如三包期内免费修理,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相符的新的零配件,承担因自身修理过错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等。

  “苹果维修条款中有多处直接违反‘三包法’。”赵占领认为,维修商之所以缄默,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维修条款是由苹果统一制定,维修商在与苹果或其经销商合作中处于弱势地位,难以要求改变维修条款;其二,维修条款减轻甚至免除了维修商的多项责任,对维修商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