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点三:
逾期未取剥夺消费者所有权违反《物权法》
《iPhone维修报告》“维修声明”第七条表示:“送修品自本维修中心通知取机日起逾一个月仍未响应或领回者,自通知取机日起收取每日10元的保管费,逾90天,本公司不负任何保管责任。”
消协点评意见称,《物权法》有明确规定,留置权人依法行使留置权,并对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消费者)所有。苹果公司单方认定消费者逾期即放弃该产品的所有权归自己所有,且仍要求消费者负担修理费,不仅没有任何法律根据,还涉嫌非法侵占他人合法财产。
对苹果违法行为单独点评非常罕见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向记者表示,中国消协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组织了律师团,对苹果维修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逐条对比和反复认证,经过多轮修改最终给出了《点评意见》,他本人也是参与意见草案的律师之一。
“消费者协会给出这样的点评,目的在于对相关责任公司进行公开告诫,它虽然没有直接的法律效力,但可以让更多人的了解并关注此事。”他说。
IT维权律师赵点领对此表示,此前消协曾多次对行业性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点评,但针对某一家企业的点评非常罕见。
“苹果的相关维修准则是明显的霸王条款,消协希望通过外界压力让苹果修改这些规定,但是未来工商是否会据此跟行执法并不确定。”他说。
他同时指出,霸王条款存在于国内众多行业,可以说是一种普遍的做法,对于苹果这样的大型企业来说,面临的纠纷诉讼非常多,为了规避诉讼风险,他们就人为的设下很多维修条款,以规避责任甚至获利。
“苹果在中国并没有设立子公司,而是由其它公司代理销售,这样的话,消费者想要起诉苹果,只能诉其美国总公司。事实上,这种涉外的官司非常难打,起诉书的送达要经过领事馆认证等众多环节,一拖就是两三年,个人消费者根本无法对其进行控诉,因此苹果在中国的违法成本非常低。”他说。(记者 齐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