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随即在海口市主要街道采访了解到,大多数市民表示对法律的相关规定不清楚、不了解。海口市民符琼妹说,一直提倡拾金不昧,从没有听说过法律有规定可以支付报酬。市民顾志斌说,爱心和善心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是对的。
“有了法律的尺子,不知道如何去丈量,是拾遗索酬屡屡被拷问的主要原因。”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李惠民说,法律层面的“取之有道”和精神层面的“崇尚高尚”并没有冲突,合理的激励更有利于公共道德的整体提升,关键是相关法律普及程度太低。
让答谢成为善心的“保护伞”
在记者采访中,许多市民和专家学者表示,大家已经习惯了将“拾金不昧”定义为:悉数归还,分文不取。但实际上,在多元化的社会文化中,应该允许对失物招领有不同的价值观念存在,一个良好的失物招领规则的建立需要法律的力量来推动。
建议推动国家“遗失物法”尽快出台。张孝民说,关键是要从法律层面厘清在拾得遗失物问题上道德与法律各自不同的责任,别总是让“道德”硬着头皮替“法律”干活儿。
对于补偿制定更为清晰的界定标准易于司法层面的具体操作。代红说,目前,不同的物、不同的情形会产生不同的费用和管理主要还是靠当事人之间的约定,随意性太大,会给法院调节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
“良好的失物招领规则的建立,对于社会文明风气的改变有积极作用。”李惠民说,“子路受而劝德,子贡让而止善”的典故说明道德高尚和取之有道并不矛盾,兼而有之更容易使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