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财政管理还不够规范。54个县均未对财政超收收入分配管理作出制度规定。在实际运作中,有7个县未向本级人大报告或备案超收收入安排情况,有34个县只是报人大备案或在实际安排确定之后再行报批。从超收收入使用情况看,有31个县2011年底将当年超收收入24.61亿元通过追加预算形式全部安排为当年支出,其中大量资金又结转下年;有14个县将超收收入中的5.61亿元用于补充部门经费、津贴补贴支出等。
本次审计调查结束后,审计署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对违规问题依法下达了审计决定。有关地方高度重视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
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13起涉嫌违纪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涉案人员2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