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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法院承诺对证据不足嫌犯判死刑


[  中国经济网    更新时间:2012/6/7  ]    

 

  就李怀亮被羁押10多年严重超期一事,半月谈记者又采访了至今仍在对该案进行“补充侦查”的叶县公安局。该局副政委杜干勇说,李怀亮案一日不结案,公检法就一日解脱不了。省市县相关领导都知道,政法委也协调了多次,却一直没有人敢拍板。因为被害人家属情绪激烈,所以这个案件没人敢说判,也没人敢放人。杜干勇说:“对这个案件,公安机关已经穷尽了力量。说白了,这个案子就是个烫手山芋。”

  当地司法机关另一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李怀亮一案已经在公检法机关转了几个来回,已经成了一个“炸弹”,一旦判无罪释放,肯定会有一批人因严重超期羁押受到责任追究。作为主管领导,谁也不想让“炸弹”在自己手上爆炸。所谓的补充侦查,实际上是个“拖”字诀。

  这位知情人士介绍,李怀亮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这在司法机关内部早有定论。问题的关键和核心是在哪个环节对此案进行纠正,是法院直接宣判无罪,还是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或者是公安机关撤案,一直没人拍板。因为这不仅关系到责任追究和国家赔偿问题,也关系到社会稳定问题。

  记者获悉,在有关部门为此召开的内部协调会上,政法委及公检法部门负责人曾反复考虑此案判无罪的后果。其中一位负责人曾明确表示:“如果现在判无罪,不可预料的结果(受害人亲属上访或发生极端情况)可能马上发生,如果退回去,可以延缓,或者避免结果发生。”

  被害人母亲杜玉花上访时,经常带着儿子,导致他几乎没上过一天学。有关部门劝她时,杜玉花说:“我只想为女儿的死讨个说法,不是想给政府找事。”杜玉花家以前是磨豆腐的,日子还过得去,10多年来因为一家人上访,无心做买卖,如今房子也成了危房。去年,当地政府对她家进行困难救助,帮她家盖了新房,还承诺为其儿子找份工作,但她仍不愿意停止上访。

  而严重的超期羁押,更给当事人及家属带来难以估量的痛苦。记者在湾李村看到,李怀亮家的围墙和门楼都已倒塌,残余的墙基上长满了荒草。相邻的一位村民说,他妻子早已离家外出,至今未归;两个女儿因数次遭死者家属恐吓、殴打,小学没毕业就辍学,早早地远嫁他乡;80多岁的母亲多次上访,一路乞讨,去年春季老人去世时,头上给菩萨磕头磕出的鸡蛋大的包还没有褪去。

  河南省良仁律师事务所律师余运波认为,超期羁押之所以屡禁不止,症结是对违法责任人缺乏惩戒制度。河南省一位刑法专家感叹道:“减少错案和超期羁押,不能总是像赵作海、聂树斌案一样,寄希望于‘亡者归来’‘真凶出现’。”

  牺牲法治换“维稳”能走多远

  李怀亮案引发的反思远远超出超期羁押现象。更深一层透视,李怀亮案之所以出现今天的局面,是当前我国司法机关在维护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稳定双重压力下的结果,是现行信访体制之困以及“一票否决”式政绩考核异化之弊。

  近年来,关于信“访”与信“法”的争议一直未断。现状是,不少基层百姓长期将信访当做“最后的依赖”,很少把司法视为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方面,“公平正义比太阳还光辉”,公众的法律意识普遍高涨,对司法公正的要求不断提高;另一方面,“稳定是硬任务”,司法机关不得不承担重要的维稳职责。在李怀亮案中,在此矛盾纠结下,当地部门不惜背离法治,结果反而影响了社会稳定。

  一些地方在信访“一票否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简单化、异化倾向,也给维稳工作带来某些副作用。一旦与信访“一票否决”绩效考核指标对应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很大,成本过高且条件有限时,某些地方政府或下级单位就会疲于应对,弄虚作假。

  更有不少基层政府和司法机关为应对“一票否决”,把相当多的精力用于截访,不计成本调动甚至透支一切资源,给社会的长治久安埋下隐患。叶县公安局一位知情人士曾对记者透露,李怀亮的案子一日结不了案,公检法就一日解脱不了。为了稳定,为了受害人母亲上访的事,当地政府、司法机关不知花了多少钱,却没真正切实加大破案力度,给受害者家属一个满意的交代。

  诚如有识之士所呼吁,应当以责任追究制细化、完善信访“一票否决”。如果上访者确实有正当的理由,又在当地政府、司法可解决的范围内的,就应该追究相关政府、司法机关和当事人的责任。要促使地方干部真正把时间、精力和财力花在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上,最大限度地满足其正当诉求。(《半月谈内部版》2012年第6期 半月谈记者 李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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