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名为《关于加强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指出,2011年度,全国风电弃风限电总量超过100亿千瓦时,平均利用小时数大幅减少,个别省(区)的利用小时数已下降到1600小时左右。
如按照此前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最低风电标杆上网电价计算,我国风电企业因限电因素损失将超过50亿元。
对此,国家能源局要求,今后,各省(区、市)风电并网运行情况将作为新安排风电开发规模和项目布局的重要参考指标,风电利用小时数明显偏低的地区不得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
而今年年初,国家能源局曾下发文件,要求各省(区、市)发改委严格执行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对风电弃风超过20%的地区,原则上不得安排新的风电项目建设。
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显示,2011年全国风电平均可利用小时数为1920小时。其中,国家电网区域内的风电可利用小时数为1928,具体到二级区域电网来看,华北电网为1982,西北电网为1924,东北电网为1816,华中电网为2085,华东电网为2204;南方电网区域的风电可利用小时数为1801。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弃风限电已成为制约我国风电发展的最大问题,只有妥善解决并网消纳障碍,理顺电力市场机制,风电产业才能得到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