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大众热点

市民穿行人民大学被收1元停车费状告区发改委


[  新京报    更新时间:2012/5/31  ]    
    穿行校园被收费告发改委

  中国品牌总网讯 (记者张媛) 开车穿行中国人民大学,被收取1元钱停车费,市民庄先生认为自己并没有享受停车服务,因此不应被收费,于是将海淀区发改委告上法庭。

  昨日,海淀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海淀区发改委表示,收费公司有合法资质,且收费未超规定标准。

  原告

  收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

  庄先生家住朝阳区垡头,2010年12月30日上午10时许,他驾车从中国人民大学东门驶入。

  按照他的说法,当时校方停车位管理者海安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海安公司)的保安将他拦下,塞过来一张计时单,但什么话都没说。直到约半小时后,他从该校西门驶出时,才知道要交1元停车费。

  “我没有停车,何来停车费一说?”庄先生认为海安公司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于是向海淀区发改委写信举报。

  2011年3月,海淀区发改委做出答复,未认可庄先生的主张。随后,庄先生又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向上级部门北京市发改委提出复议。

  2012年2月,市发改委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要求区发改委对庄先生举报的事项做出具体处理决定。之后,海淀区发改委做出第二次答复,认定海安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价格违法行为。

  对这一份答复,庄先生又以不作为为由,直接提起了本次行政诉讼。

  海淀发改委

  收1元钱未超规定标准

  昨日下午,海淀法院开审此案,海淀区发改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一名律师作为代理人出庭应诉。

 

1 2  下一页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十大新职业钱景看好,年薪基本在10...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记者暗访后举报假春药生产作坊,执...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