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监督人不作为?
此外,和记黄埔方律师还表示,Eircom和主要债权人早在法院委任重整监督人的时候就签订了一个禁售协议,这让除主要债权人之外的其他竞购者完全失去了平等竞争的可能性。该律师提到的禁售协议应该即为债权人提出的以注销Eircom部分债权为代价,换取集团控制权的协议。
“重整监督人犯了非常严重的错误。”和记黄埔方律师称,正是因为重整监督人的不作为导致了和记黄埔无法在主要债权人向Eircom提交合作方案前,向Eircom提出较好的合作方案。
和记黄埔方律师指出,审查员从一开始就竭尽全力去缩短工作所需的时间,缩至比《公司修正案》中要求的时间更短。结果是,这削弱了进行调查和考虑替代方案的能力。在和记黄埔提出收购议案的情况下,这一安排是不妥当的。由此推断,审查员的结论并不公正。因为只有在考虑全部可能性的情况下,这一考察过程才是公开透明的。
Eircom的重整监督人、均富会计师事务所的Michael McAteer 否认了和记黄埔的指控。他指出,目前并无证据能够证明该重整监督人与禁售协议的任何一方存在利益关系。
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亦表示,若和记黄埔的收购提案是在重整监督人委任后才提交。此时的监管法律已经和委任前有所不同。无论在竞争难度还是法律监管上,门槛都会上升。而据Mcateer供词,和记黄埔的并购计划是在重整监督人委任后20日才提交。
5月4日,和记黄埔向当地法院提交的现金收购计划第一次遭到重整监督人驳回,原因是收购提议中有附加条件。第二周,和记黄埔遂将修改后的要约再次上交。5月11日,重整监督人再次驳回议案,认为现金收购金额过低,以及和记黄埔坚持要在交易完成前进行尽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