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计划生育法规定,存在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将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根据违法所得收入的额度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组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卡拉 廖爱玲 实习生李禹潼
■ 专家说法
彩超辐射大于B超少照为宜
记者咨询多家大医院妇产科获悉,在完成诊断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少照彩超,这是医学操作的原则。
宣武医院妇产科主任王凤英指出,尽管没有证实超声诊断仪器对人体是否有伤害,但理论上讲,照射时间越长对人体伤害可能越大。尤其使用彩超,辐射剂量就大于普通B超。
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超声专家指出,四维彩超被用于商业目的,光靠自律很难管理,存在胎儿性别鉴定、彩超操作安全问题等隐患,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据资料显示,早在1982年,世界卫生组织就建议,只有在医学上具有明确理由时,才可对人体使用诊断超声;不应以商业和实验为目的辐照人体,特别是辐照孕妇。美国超声学会则建议孕妇在无并发症的情况下,怀孕期间只做一次超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