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博弈
不仅是这一次,早在两年前多方就曾出现过分歧。
2009年底,国务院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38号文”),该文件规定:新建多晶硅项目单线规模必须大于3000吨/年,占地面积小于6公顷/千吨,还原电耗小于80千瓦时/千克,还原尾气中四氯化硅、氯化氢、氢气回收利用率不低于98.5%、99%、99%”等。
对于出台的相关政策,企业和地方政府也有自己的看法。有企业人士表示:“在光伏以及多晶硅技术研发方面,政府不仅要给予资金上的支持,还应当提供宽松的环境,允许在实践中学习。只有这样,才会有一批企业脱颖而出,成为技术领先的公司。”
不久前,记者在江苏走访时,当地政府部门的人士透露,企业的投资都是趋利的行为,他们并不清楚哪些过剩,哪些过热,这就需要国家提前进行预警,早做规划和指导。“目前,国家在规划和指导方面还可以做的更多。”该人士表示。
听闻此声,中国光伏产业联盟副秘书长高宏玲也是一肚子苦水。该联盟是2010年5月在工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指导下成立的社会性组织。高宏玲对此前的政策很有发言权。
“早在2009年时,国家就出台了38号文,抑制多晶硅的盲目扩张所造成的产能过剩。”她说,“那时几乎没有企业去听,更多的则是指责、埋怨这项规定。”
上海交大著名光伏专家崔容强教授曾公开表态,“国内市场还没起来,如何断言过剩。况且这种判断,是建立在计划产能基础之上的,而这些计划很多都没有形成真正的产能。”
那段日子,阿特斯阳光电力董事长瞿晓铧也曾称:“高纯多晶硅是现代可再生能源和信息业的基础原材料。其技术也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命脉之一,应大力发展。”
在2008年,多晶硅疯涨时期,没有企业家在乎产能过剩。正如江苏当地的官员所言,企业更注重逐利,赚钱是他们的目的。陈文是当地的一家企业主,2004年涉足多晶硅生产,砸进去几千万。“38号文下来,我彻底灰心了。”
在孟宪淦看来,由于国际市场的拉动、暴利的驱动和地方政府的推波助澜,在节能降耗,要求调整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方式的背景下,造成了各个地方发展光伏新能源的冲动,出现了盲目扩张。不过,政府也没有发挥好相应的作用。政府的作用就是统筹和规划,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对于行业主管部门,要有准入门槛。
正因类似的声音,一次企业意志改变决策的大戏由此上演。在黄鸣的牵头下,多家企业联名上书中央修改相关说法。全国政协委员、恒基伟业董事长张征宇在接受《中国经济和信息化》杂志采访时透露:他们已经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在最终的政府工作报告里也已经把“制止”调整为“防止”。
在他看来,这样的调整将更有利于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