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品牌总网讯:"我已正式向法院起诉了深圳发展银行,他们在这件事上肯定是有过错的。"在深发展理财180万亏成1万余元的王女士,昨日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第一时间联系了中国经济网记者。
这已经是第二位购买深发展黄金T+D理财产品客户开始了法律维权。记者多次拨打深发展银行行长办公室高级经理于慧萍女士的电话,对方始终没有接听。
银行推卸责任无视客户
2011年4月21日,是青岛的王女士到现在回想也气结的一天。作为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南京路支行的VIP客户,王女士享受该支行理财经理薛某负责对接的一对一理财服务。在薛某热情推荐下,王女士购买了一款据称是保本保息、年收益最低5%的投资黄金的理财产品。
当日双方签署了一份委托理财协议,将180万元人民币交由薛某管理,进行黄金T+D交易,合同期限为一年。而不久,王女士通过账户查询发现资金逐渐变少。到了9月份,交易账户中也只剩下1万余元。王女士急忙联系薛某,发现已联系不上。而当她到深发展反映此事时,银行方面则称薛某已辞职,并称其交易属于薛某个人行为,与深发展无关。
据王女士介绍,和她有着类似遭遇的还有多名深发展VIP客户,不过其他人所签署合同的乙方均为一家名为恒紫金公司,但也被深发展告之同样理由不予理会。
今年3月,与王女士几乎有相同遭遇的青岛另一位深发展VIP客户已将深发展青岛分行南京路支行告上法庭。据了解,该案已与3月19日开庭并交换了证据,理财巨亏的维权者们都正在等待进一步的结果。
律师指摘深发展三处违规
此前,王女士没有起诉深发展的原因是上述第一起法院起诉深发展的维权案件(以下简称"第一案")没有进展,一度担忧高额的诉讼成本而保持了观望。不过,据她透露,在第一案证据提交中,维权方提供了比较关键的录音证据。作为经办人的薛某曾表示自己完全是为了完成银行营销任务才向客户推销的产品,并称"有时候完全是昧着良心在做这些事情","深发展在这方面是存在问题的"。
王女士的代理律师则指出,针对此案深发展有三处明显的过错。其一,没有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其二没能考虑客户在理财中风险的承受能力与匹配;其三,没有要求客户签署黄金交易所要求的相关法律文件。他认为,这些不合规的举措产生的合同本身就是违规的,而王女士与深发展也因此达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因此,银行必须承担应有责任。
与第一案不同,根据律师的建议,王女士此次将深发展总行作为第一被告,南京路支行为第二被告,理财经理薛某为第三被告。
深发展阻挠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