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可持续发展是当今世界的潮流,也是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在理念上有所创新、在实践上有所突破、在行动上携手共进。对此,我有以下观点与大家分享。
第一,保障人人享有平等的环境权利。人不仅有基本的政治、经济和发展权利,还应当有基本的环境权利,有权获得良好的生活环境,有权不遭受污染的危害,有权参与对影响环境行为的监督管理。要提高公民的环境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公民环境权利的保障,以更加合理地利用环境,更加自觉地保护环境,为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大而持久的动力。
第二,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人不是自然的奴隶,也不是自然的主宰,而应是自然的朋友。处理好人类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当前,绿色发展正在全球兴起,发展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创新绿色科技、生产绿色产品、开发绿色能源、倡导绿色消费,不仅有助于减缓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而且可以创造新的市场需求,提供新的就业岗位。经济的“绿色化”不是增长的负担,而是增长的引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我们应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实现发展与可持续的共赢。
第三,加强可持续发展全球治理。目前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共识已经形成,但共同行动还有欠缺、还不平衡,加强国际合作、完善全球治理势在必行。完善可持续发展全球治理,应当统筹兼顾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这三大支柱,而不是局限于环境治理;应当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促进发展中国家获得公平的发展权,承担与自身能力相适应的责任。要尊重各国可持续发展自主权,增加发展中国家在可持续发展全球治理机制中的代表性和话语权,而不是构筑绿色壁垒。发达国家应切实履行官方发展援助承诺,提供充足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增强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北欧国家是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倡导者和先行者,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方面走在世界前列。长期以来,瑞典在相关领域的能力建设方面向中方提供了宝贵帮助,中瑞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务实合作,两国在造纸行业二噁英减排、汞污染防治、可再生能源以及河北曹妃甸、江西共青城、无锡太湖生态城或生态园等项目合作上取得了积极进展,这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绿色合作的亮点,对此我高度赞赏。我访问期间,双方发表了加强在可持续发展领域战略合作框架文件,将在人员交流、联合科研、政策对话、产业合作以及多边领域建立长期合作的伙伴关系,这必将为进一步密切两国关系、推进共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女士们、先生们!
对于自然规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人类还有许多未知的领域。我希望今天的会议不仅仅是一次纪念,也是一种反思、一次承诺。瑞典前首相帕尔梅曾说:“政治就是意愿。”中国有句古话:“兄弟同心,其利断金。”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我们共同生活在这个星球上,有责任携起手来,保护好赖以生存的家园,不让它出现“寂静的春天”,而是永远享有鸟语花香的世界。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齐潇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