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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兑美元浮动幅度由千分之五扩至百分之一


[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更新时间:2012/4/14  ]    

当前我国外汇市场发育趋于成熟,交易主体自主定价和风险管理能力日渐增强,为顺应市场发展的要求,促进人民币汇率的价格发现,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建设,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扩大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浮动幅度,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自2012年4月16日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千分之五扩大至百分之一,即每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的交易价可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外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上下百分之一的幅度内浮动。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提供当日美元最高现汇卖出价与最低现汇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当日汇率中间价的幅度由1%扩大至2%,其他规定仍遵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325号)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篮子货币汇率变动,维护人民币汇率的正常浮动,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维护宏观经济金融市场的稳定。

【30年汇改历程回顾】

1979年至1984年:从单一汇率到复汇率再到单一汇率。

1985年至1993年:官方牌价与外汇调剂价格并存,向复汇率回归。

1994年: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

2005年:建立健全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2012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浮动幅度扩至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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