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三:保健品OEM贴牌盛行猫腻多
一名保健品代理商表示,保健品行业贴牌生产现象十分普遍,个别小厂从大厂借来批准文号,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一家号称是亚洲最大的保健品生产基地的公司在其官网上清楚地写着“提供20余个健字号、50余个食字号的全程贴牌服务”。
国家食监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21世纪网,保健品贴牌代工要看产品的类型,不同类型的保健品要找对应的有生产资质的代工企业才能生产。
2005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将保健食品GMP认证制度纳入强制性规定。根据《保健食品GMP审评方法及要求》,经审查不符合GMP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委托符合GMP的企业进行生产,受委托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委托生产的保健食品在产品包装标识及说明书上必须注明“委托xxxx生产”,并注明受委托生产企业的地址。
国家食监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同一个保健品批准文号被多款产品使用(即套牌生产)是违法的,企业出租批准文号也是违法的。委托生产与租用批准文号不同,委托双方要签订相关合同。受委托方一般只承担生产过程中的相关责任,其他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
“套号”在业界算是老大难问题,翻看这几年各地药监部门的查处信息,“套号”时常出现。广东省保健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咏表示,由于《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尚未出台,套号生产仍是监管的灰色地带。(记者 陈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