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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农三大行网站未按要求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


[  新京报    更新时间:2012/4/5  ]    

 

记者走访中关村地区的多家银行后发现,多数银行都有一个20页左右的明细本挂在公告栏上,但字号非常小,密密麻麻,且多数银行网点只有一本。一些银行网点只在滚动屏上公布少量服务收费项目,且与基金、理财产品信息一起滚动,不方便查看;还有一些银行网点只在墙上悬挂了少量常用项目的收费明细。

此前银监会表示,银行的服务产品和收费项目多达850项,不过记者走访发现,多数银行实际列出的服务项目不足500项。有银行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收费项目较多,无法全部公布,只能先公布常见收费项目的服务价格。

□质疑

公示的收费也未必合理

事实上,单单“明码标价”并不能解决一些服务项目收费的合理性问题。

此前已征求意见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提出,根据商业银行服务的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

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商业银行是银行服务的提供者,金融消费者是银行服务的接受者,银行、消费者是契约双方,契约遵循公平、正义原则,相关事宜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指出,部分银行在一些服务收费上存在的“漫天要价”和混乱现状,与一直以来消费者在银行服务价格制定上缺乏话语权不无关系。“不管是政府定价、指导价,还是市场调节价,都应征求消费者意见。”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说,即便银行无法与每个消费者单独协商,也应该召开听证会征求消费者意见。

□建议

有必要限制市场价范围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已于3月20日截止。银监会、人民银行、发改委将在充分研究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对新办法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印发。

对于将出台的新办法,刘俊海建议,考虑到中国现有金融市场特有状况,应当对市场调节价范围进行必要限制,制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应更多向金融消费者倾斜,而不是向银行倾斜。具体来看,应适度扩大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适用范围,同时,适度缩小市场调节价的适用范围。

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对于此次公开征求到的意见,有关方面要做好归类、编辑工作,并适度适时向社会公开;在办法完善过程中,采纳了哪些意见,没有采纳哪些意见,原因是什么,建议届时也向社会公众公开。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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