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品牌时尚 >> 美容美发

婴幼儿化妆品设准入门槛,美白祛斑成分不宜用


[  中国广播网    更新时间:2012/4/2  ]    
    中国品牌总网讯:据中国之声报道,国家药监局日前发布了《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婴幼儿化妆品今天起设立准入门槛。

  爱美的妈妈给孩子挑选化妆品时,是否也特意找有美白效果的产品呢?以后这类有美白、祛斑成分的儿童化妆品或将被“扫地出门”。因为记者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注意到,对儿童化妆品的配方提出了特殊要求,比如香精、防腐剂应少用或不用,美白、祛斑成分不宜用。

  同时拟规定,儿童化妆品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种须最大限度地减少;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配方中,不宜含有美白、祛斑、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健美、美乳等功效成分。此外,不鼓励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比如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

  在一些卖场和网上商城我们会见到,市面上的儿童化妆品确实不少,面霜、润肤露、护肤水、洗面奶、沐浴乳等一应俱全。其中有些产品的成分有“犯规”之嫌,比如,有款儿童用爽肤水,名为“活氧矿泉美白肌水”,还有一些润肤霜、露等,打出白嫩肌肤、净白、润白的旗号。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儿童、婴幼儿化妆品主要还是沿用成人化妆品的技术、配方,多数厂家是在生产成人日化产品的同时兼带生产儿童、婴幼儿产品。《指南》正式发布后,将对儿童化妆品的配方、有害物质控制等方面设立更高的技术门槛。(记者 车丽)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英伦刘海,中性与妩媚并存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嘉人植物彩妆 完美妆容极致呵...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