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谈案情:都是为利所害
昨日,记者采访了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科副科长许刚,即庭审时的公诉方代表。
许 刚介绍,制造爆炸当天,原本的计划是陈建文偷偷把包丢进周兵元车内,等离开后苏加利再按下按钮引爆。但苏加利等陈建文刚靠近周兵元,就引爆了炸弹。“周龙 斌答应支付给他们20万元酬金,陈建文要求独得17万元,苏加利和邓春旺共得3万。陈建文搞过爆破,懂炸药,炸药和雷管就是他弄来的。如果陈建文不做,苏 加利和邓春旺没办法搞到炸药,这让他们两人下决心连陈建文一起炸死。这是杀人灭口,最根本原因还是贪图利益。”
“周龙斌和周兵元是矿老板,两人都是临武县乃至郴州的名人。”许刚说,周龙斌与周兵元两家因争夺采矿权,已积累了多年矛盾,“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此前他们经常为争夺利益大打出手,谁也不肯让步,直到发生惨案。所以,还是那句话:为利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