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在起诉书中表示,3名被告明知罂粟籽系有毒有害物质,却为谋取利益添加入食品中销售,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44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过审理,金凤区人民法院认为3名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马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朱某和刘某两人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在10天的上诉期内,3人均未提出上诉。
网友评论@罂粟拉面@
裴裴: @罂粟拉面@据说牛肉拉面、羊肉汤、鸡汤里头都加了罂粟壳,大街上把这当调料卖,又上瘾又流产,真这么严重?
属鱼de猫: @罂粟拉面@这是发现整个的了!要是人家弄碎了加菜里,那谁又会知道呢?饭店里都有这些东西!要想身体好,在家吃为好!
庞宇杏:@罂粟拉面@有啊,现在卖香料的地方就有,他们把樱粟的种子称只为小芝麻.请问吃这种难道不会上瘾吗?